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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鼎城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区医保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区医保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1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6件,其中涉及罚款的案件总数6件,罚款总额600532.15元,行政许可0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区医保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仪3台,执法车辆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0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1期31人次,案件评查0次。区医保局法律顾问为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陈国述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区医保局规范性文件0份,合同5类,共计552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1.全面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鼎城区医保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组织各类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分析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做重点监管,全年通过市医保局交办、日常检查发现线索等方式,立案6起。首次在医保领域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处罚,加大了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警示作用,提醒广大定点零售药店要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根据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鼎城区医保局严格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亮证执法,公示执法清单、执法人员、救济途径等信息,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坚持重大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执法过程中坚持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执法决定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和逻辑性进行充分说明。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督。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参照上级部门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查处,将“柔性”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采取提醒、指导等方式,做好事前规范工作,监督引导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加强自律,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我局22名工作人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加入行政执法队伍,壮大了行政执法力量。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性学习行政处罚案例,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存在问题

1.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医疗保障领域基金监管要求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2.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当前区医保局与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未能达到预期协调联动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区内医保系统依法办案水平。

2.加强与各联席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涉及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问题线索,主动对接,积极作为,落实好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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