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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22年度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08: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鼎城区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对2022年度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03MB1D53157C,单位负责人汪其明。内设综合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等8个股室。下设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5个副科级一类事业单位;空间规划和信息事务中心、测绘队及23个自然资源所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中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为独立核算机构。

单位编制核定19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事业编制175人。2022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8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66名(含机关后勤服务1人)。另有临聘人员39名(目前根据合同到期情况,逐步清退中),离退休人员88名。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土地利用现状统计数据,常德市鼎城区总面积234017.48公顷。其中湿地4074.54公顷、耕地76790.2公顷、园地27094.3公顷、林地53276.07公顷、草地318.33公顷、城镇村级工矿用地26143.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411.3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734.41公顷、水域36947.32公顷、其他5227.95公顷。

(二)单位主要职责

1.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全区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2.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国土资源配置;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3.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

4.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

6.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测绘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3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14.62万元、非流动资产1,223.6万元。负债总额36,685.8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26,047.58万元。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货币资金

636.38

634.10

其他应交税费

0.35

-0.74

财政应返还额度


5,061.46

应付职工薪酬

0.00

-8.64

应收款项

8,778.24

10,934.12

其他应付款

36,685.45

36,548.10

流动资产合计

9,414.62

16,629.68

负债合计

36,685.80

36,538.72

固定资产

1,223.60

1,230.22

净资产合计

-26,047.58

-18,678.82

资产合计

10,638.22

17,859.90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0,638.22

17,859.90

货币资金636.38万元,其中库存现金1万元、银行存款635.38万元。银行存款形成的原因系区自然资源局历年来土地出让保证金及其他项目资金累积形成。

2.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3,374.99万元,预算调增10,843.76万元,决算收入14,2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29.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2.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756.59万元。上年结转7,264.2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1,482.98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3,37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19万元、项目支出1,728.80万元。决算支出14,92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08万元、项目支出10,974.97万元。结转结余6,553.93万元,预算执行率69.49%。因基本支出结余0.01万元2022年底区财政已收回,实际结转结余6,553.92万元。

3.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22年区自然资源局上缴国库非税收入3,692.89万元,其中征收耕地开垦费647.41万元、罚没收入2,101.42万元、不动产登记费155.92万元、测绘费33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458.14万元。全额完成2022年统筹任务300万元。

部门财务情况详见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2: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保护自然资源为重点,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矿山修复治理;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全力保障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清理整合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为鼎城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提供有效资源保障。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合格率100%。

②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97.79万亩;基本农田红线88.35万亩;耕地进出平衡,完成0.95万亩恢复耕地任务,验收合格率100%;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年底前转为正数;完成补充耕地攻坚项目3个;推进鼎城区田长制管理。  

③用地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906.15亩;土地储备规模105.3亩;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率100%;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合规率100%;按批回土地及用地需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存量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35%以上。

④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完成“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完成规划编制数量6份;审查通过率100%。

⑤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完成沅江流域(桃源-鼎城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3.38公顷;全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覆盖率100%;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完成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上报图斑差错率≤2%。对辖区内自然资源实行在线监测,对省厅下发的图斑完成整改和举证;依申请完成各类项目土地权属调查;维护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正常运转率100%;确权登记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⑦执法监察。防范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完成202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的核查、判别、上报;对违法图斑立案率100%;存量违法用地清零;新增违法数量较上年减少50%;各类检查、巡查问题整改落实率100%;闲置土地处置率60%以上。

⑧综治维稳。各类信访投诉办结率100%;全年群体性上访事件零发生。

⑨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保障鼎城区发展用地需求;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降低闲置土地发生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资源结构。

②经济效益。土地出让收益4.5亿元。

③生态效益。通过对关停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临时用地复耕到位,维护生态平衡。

④行政效能。政府绩效考评优秀。

⑤满意度。社会公众、用地单位、单位职工满意度90%以上;征拆户满意度85%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646.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0.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万元。上年结转444.03万元,预算调增1,733.21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3,823.43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3,797.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4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39万元,年底财政已收回0.01万元,实际结转26.38万元。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决算

2022年预算

2022年决算

2022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工资福利支出

2,461.72

1,560.28

2,815.75

1,255.47

80.46%

354.03

14.38%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4.37

81.48

941.93

860.45

1056.03%

-272.44

-22.43%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85

4.43

39.36

34.93

788.49%

-28.49

-41.99%

合计

3,743.94

1,646.19

3,797.04

2,150.85

130.66%

53.10

1.42%

上表反映,2022年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150.85元,增幅130.66%。增加原因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5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奖励及绩效奖励938.35万元、临聘人员工资187.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伙食补助)83.37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工资调标、津贴、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较年初预算增加46.13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860.45万元,其中办公费超年初预算130.09万元、物业管理费超年初预算1.63万元、公务接待费超年初预算4.2万元、其他交通费较年初预算减少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超年初预算46.47万元;水费、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等680.63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超年初预算3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安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15.46万元、遗属补助1.66万元年初无法预估,未纳入年初预算;社会福利和救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超年初预算17.81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决算

2022年预算

2022年决算

2022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公务接待费

30.25

20.94

25.14

4.2

20.06%

-5.11

-16.89%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4

37.2

32.21

-4.99

-13.41%

23.07

252.41%

3

因公出国出境








合计

39.39

58.14

57.35

-0.79

-1.36%

17.96

45.60%

上表反映,2022年“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0.79万元,减幅1.36%。其中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班餐费通过公务接待费核算,公务用车维护费较年初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728.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52.47万元,预算调增1,353.96万元,全年可执行指标合计9,535.23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3,866.8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68.42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本年调整

可执行指标

决算金额

结转结余

1

国土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28.80

10.16

230.92

269.88

222.85

47.03

2

土地开发与整治

1,200.00

374.35

355.14

656.35

347.04

309.31

3

2018年旱改水占补平衡项目

279.26

279.26

39.90

239.36

4

2018年园艺场土地开发项目

207.79

207.79

207.79

0.00

5

2019年度7个土地开发项目

193.26

468.11

374.49

93.62

6

空心房整治

840.50

1,838.79

1,168.84

669.95

7

空心房亮点工程

164.69

164.69

129.71

34.98

8

报批经费

500.00

31.03

751.05

1,103.90

1,072.87

31.03

9

城镇开发1:500地形图

0.00

100.00

100.00

0.00

10

地质灾害防治

74.14

121.97

101.45

20.52

11

鼎城区“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26.36

26.36

16.30

10.06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220.51

220.51

38.48

182.03

13

国土变更调查


16.68

16.68

0.00

14

再就业援助


13.67

13.56

0.11

15

湖南常德至安化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3,876.30

3,876.30


3,876.30

16

耕地保护项目

49.08

49.08


49.08

17

其他



16.85

16.85

16.85


18

机场路暂存款


105.04


105.04

0.00

105.04

合计

1,728.80

6,452.47

1,353.96

9,535.23

3,866.81

5,668.42

2.情况说明

(1)国土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22.85万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项目33.82万元、斗姆湖街道暨空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费89.22万元、供地及储备计划编制19.6万元、技术服务费29.78万元、地质灾害应急6.5万元、田长制公示牌安装11.25万元、2022地产推介制作等其他费用32.68万元。

(2)土地开发与整治支出347.04万元,其中用于落子山、郑湾新设矿权出让前期测绘及评估费用271.62万元、工程项目尾款60.92万元、其他地块评估费及技术服务费等14.5万元。

(3)2018年旱改水占补平衡项目、2018年园艺场土地开发项目、2019年度7个土地开发项目、空心房整治均为以前年度项目工程,工程已完工,按照省厅下发的指标确认书支付工程尾款及审计费。

(4)报批经费1,072.87万元。具体明细:2022年第五批次建设项目缴税款(阳明湖水系治理一期建新河)农用地、未利用地新增费448.31万元,耕地开垦费624.56万元。

(5)结转结余资金与指标执行金额结转结余差异系单位指标使用时串户所致。

(三)预算管理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制定预算管理内部制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过程中遵循“两上两下”流程,经区财政审核、区人大审批后形成最终部门预算。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等制度。在支出管理方面,各类报销不论金额大小,采用由申报股室、二级机构及分管领导联签制度,行政运行经费3万元以上开支需经局党组成员同意予以报销,二级机构及自然资源所开支实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国库集中支付,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项目资金未完全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使用欠规范等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367.73万元,预算调增7,756.59万元,全年可执行指标合计8,124.32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7,2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4万元(含公务接待费0.13万元)、项目支出7,108.16万元,年末结转859.12万元。项目支出具体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

上年结转

本年调整

可执行指标

决算金额

结转结余

1

2020年第九批次建设项目土地报批费用


45.41


45.41

18.15

27.26

2

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项目报批费用



31.17

31.17

31.17


3

2021年上半年储备地块开发费用


94.08


94.08

0.00

94.08

4

郭家铺街道公租房社保资金



27.39

27.39

27.39


5

海乘职业学校地块收购项目



299.91

299.91

287.84

12.07

6

军休所地块收购价款及汇川地块收回补偿款



1961.62

1961.62

1961.62


7

落子山、郑湾矿区采矿权项目



436.5

436.5

339.25

97.25

8

阳明湖板块B10地块等土地挂牌出让项目-2022年第十批次项目社保资金



5000

5000

1114.75

557.26

9

F11地块项目征拆款



2946.79

10

世康药业项目征拆款



311.22

11

2022年土地技术服务费等



69.98

12

中梁集团以西幼儿园等地块征拆


71.2


71.2


71.2

合计

0.00

210.69

7756.59

7967.28

7108.16

859.12

    说明:一是收购土地由区国土储备中心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估价报告金额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二是F11地块项目征拆款,根据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评审意见,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直接支付至个人。三是世康药业项目征拆款,由郭家铺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拆,征拆资金拨付至郭家铺街道办事处,再拨付至个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区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完成2022年的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合格率100%。

2.耕地保护。根据湖南省《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情况的通报》,鼎城区完成了耕地保护底线和基本农田红线保护的目标,完成耕地恢复任务0.98万亩,目标已完成;经查看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鼎城区水田规模指标为负125.09公顷,目标未完成;2022年补充耕地攻坚项目完成1个(历史遗留问题所致),目标完成率33.33%;补充耕地验收合格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2022年6月29日鼎城区区委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鼎城区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与各乡镇签订《鼎城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推动田长制管理,目标完成。

3.用地保障。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25宗地379.49亩、划拨面积1888.98亩,目标完成;完成计划外土地储备面积86.22亩,目标完成率81.88%;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回6宗地块,包括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799.08亩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29.18亩,农用地转用应报尽报,目标完成;经查阅相关资料未发现审批不合规情形,视同审批合规率100%,目标完成;2022年共完成征地面积82.81亩、拆迁33户;根据2022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鼎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为36.57%,目标完成。

4.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三区三线”划定已完成并符合质检要求;已完成《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等6项成果编制;根据《湖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进度一览表》鼎城区规划编制已完成上网公示,各项编制根据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再将修改后的编制成果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目标均已完成。

5.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沅江流域(桃源-鼎城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转型利用认定;根据鼎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统计表数据,鼎城区灾害隐患点共计118个,涉及10个乡镇67个村(社区),均配备群测群防监测员,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覆盖率100%;通过日常监测及巡查结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问题17个,均已进行处理。目标均已完成。

6.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2022年度已展开国土变更调查,差错率待省级抽查审核后确认;经查看图斑快递系统,2022年未核实图斑7个,已核实图斑590个,整改举证完成率98.83%,目标未完成。依申请完成设施农用地33宗、临时用地7宗、建设用地16宗、违法用地128宗土地权属调查;经查看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正常运转率100%;全年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2881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023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648本,确权登记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目标均已完成。

7.执法监察。经查看土地卫片执法系统,2022年省下发图斑613个,均已上传举证材料,根据《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方案》,区自然资源局积极督促整改中,视为目标完成;2022年共受理34起违法案件,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未发现应立案未立案情形,目标视为完成;存量违法用地183宗,已完成整改108宗,未整到位的部分目前正在组卷报批中,目标完成率59.02%;2021年立案30件,2022年新增违法用地15宗,2022年较上年减少50%,目标完成。存量及新增违法用地、生态修复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率未达100%;闲置土地处置率3.85%,目标均未完成。

8.综治维稳。根据鼎城区12345系统及信访相关资料,系统分配150件、区信访局转办12件、自然资源部转办5件信访事项均已回复,各类信访投诉办结率达100%,目标完成;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目标完成。

9.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应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截至2022年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完成率88.66%;存量及新增违法用地未及时整改到位;“多测合一”改革未及时落实到位;目标未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2022年常德市鼎城区供地计划906.15亩,实际完成计划内供地面积104.87亩,计划内完成率11.57%;计划外供地面积2163.60亩;批回4宗农用地转用799.08亩中2022年度第五、十一、十二批次建设项目属于违法用地,面积790.84亩,占比98.97%,可用于鼎城区发展用地规模有限,且批回土地与供地计划不匹配,部分违法用地未批回,用地需求未保障到位;经查阅行政裁定书、行政判决书,2022年无新增土地权属纠纷,区自然资源局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资源厅下发的《2022年1-12月耕地减少整改任务清单》,全年占用耕地面积206.09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5.02亩,耕地“非农化”未得到有效遏制;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闲置任务基数清单,2021年和2022年闲置土地面积分别为275.11亩、305.62亩,2022年闲置土地发生率未得到有效降低。

2.经济效益。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报表数据,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完成土地出让收益3.47亿元,目标完成率77.11%。

3.生态效益。根据常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月清“三地两矿”有关情况的通报》,砂石土矿三到位,其中10家已“三到位”,4家未完成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已完成0.98公顷,12家废弃矿山责任主体未整改到位,其中10家已纳入新设矿权管理、2家未整改,生态修复未整改到位;根据现场抽查情况,暂未进行验收临时用地,已启动复垦工程。

4.行政效能。2022年度鼎城区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良好”,目标未完成。

5.满意度。单位职工满意度96.4%,目标完成;社会公众、用地单位满意度73.77%,征拆户满意度75%,目标均未完成。

四、评价结论和等次

评价组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经综合评价,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69.56分,评价等级为“中”。得(扣)分明细:

(一)投入总分10分,实得7分,扣3分。扣分明细:

目标设定。未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扣1分。

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116.67%,扣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47.6%,扣1分。

(二)过程总分30分,实得16.48分,扣13.52分。扣分明细:

1.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为69.49%扣0.92分;预算调整率321.3%扣2分;支付进度率为69.49%扣1分;剔除湖南常德至安化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报批经费3876.30万元的影响,结转结余率79.34%扣1分;公用经费控制率1,346.99%扣2分,共扣6.92分。

2.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欠完善、印刷费管控不严格、财务核算不规范、项目管理有缺失扣2分;差旅费及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项目资金之间内部调剂扣3分,共扣5分。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扣0.5分;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往来长期未清理扣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8.95%扣0.1分。共扣1.6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实得25.5分,扣4.5分。扣分明细:

1.实际完成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负125.09公顷扣0.5分;完成补充耕地攻坚项目1个扣0.5分;完成计划外土地储备规模86.22亩,完成率81.88%扣0.5分;省厅下发的图斑整改和举证完成率98.83%扣0.2分,共扣1.7分。

2.完成及时率。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完成不及时;存量及新增违法用地未及时整改到位、“多测合一”未及时落实到位,共扣0.6分。

3.质量达标率。补充耕地攻坚项目2个,未通过验收扣1分;存量违法用地、各类检查、巡查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闲置土地处置率3.85%,扣1.2分;共扣2.2分。

(四)效果总分30分,实得20.58分,扣9.42分。扣分明细:

1.经济效益。土地出让收益3.47亿元扣0.92分。

2.社会效益。可用于鼎城区发展用地规模受限、未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闲置土地发生率未得到有效降低,受市场环境影响酌情扣2分。

3.生态效益。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扣1分。

4.行政效能。2022年度鼎城区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良好”,扣2分。

5.满意度。社会公众、用地单位综合满意度73.77%,扣2.5分;征拆户满意度75%扣1分,共扣3.5分。

详见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目标设置欠科学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绩未包含耕地保护、保障用地等核心指标,未能完全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原因分析:未对预算编制足够重视,绩效意识不够强。

(二)预算配置欠合理

1.预算编制不精准。2022年,部门收入超年初预算10,843.76万元,增幅321.30%。部门支出超年初预算11,554.06万元,增幅342.34%,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部门预算欠精准。

2.在职人员控制不到位。单位编制核定192人,因临聘人员39人无用工审批手续,实有在职人员22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达116.67%。

原因分析:一是年初仅预算了包干经费,预留及专项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区自然资源局工程项目时间跨度长,导致资金执行率偏低。三是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人均定额预算,但在实际运行中,公用经费包含部分工作经费,导致公用经费超预算。

(三)预算执行欠严格

预算执行偏差较大。预算支出各项经费预算执行偏差较大,如预算执行率仅69.49%,年末结转结余6,553.93万元,资金余额较大;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346.99%。

(四)预算管理欠规范

1.制度建设欠完善。一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合规。单位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3000元以上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与资产管理规定中列入固定资产核算标准1000元以上(含)不相符。二是采购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单位仍按常财办发〔2016〕3号文件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未及时按常财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更新采购管理制度。

原因分析:工作过程中不重视制度建设,未及时制定和完善计划方案、制度等,导致制度执行有效性偏弱。

2.资金使用不合规

(1)退休老干慰问超标准支出4万元。2022年春节慰问退休老干80人两次,人均超标500元。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0.476万元。一是重复报销差旅费0.376万元。二是多报销差旅费0.1万元。

(3)多发放临聘人员工资。李某系本单位临聘人员,经统计2022年额外发放劳务费0.55万元。

(4)项目资金之间相互调剂。如2018年旱改水占补平衡项目用于园艺场土地开发项目39.77万元;空心房整治134.36万元及空心房亮点工程15.64万元用于2019年度7个土地开发项目。

3.印刷费用管控不严格。2022年区自然资源局共支出印刷费207.27万元,涉及服务机构共36家,各类服务单价差异较大,如A4彩印单价1元至3元不等、A4扫描单价0.5元至2元不等、A4拖印单价0.4元至1.5元不等,区自然资源局既未采取集中采购服务措施控制单位成本,且未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在本单位之外打印复印的审批程序。另2022年度在各打印社,除复印、装订资料外,按50元/小时标准支付整理资料费共1.56万元。

4.财务核算不规范

(1)支付附件不完整。印刷费支出原始凭证中无样图、无发放明细表等,部分宣传资料报账明细仅写明金额无具体的内容。退休人员元旦、春节慰问及中秋国庆慰问支出无领用人签收表。2022年支付空心房整治工程尾款1,038.49万元,均未附验收表、支付进度、施工进度、决算等完工审批资料。列支邮电费8.56万元、局机关网络服务费1.05万元、9个自然资源所网络服务费7.6万元无合同无明细表。

(2)财务结算不规范。部分打印费大额支出通过单位职工公务卡支付。

(3)有7人未缴纳工会经费个人部分,但享受工会待遇。    

原因分析:一是财务管理欠严格。审核欠细致,对单位人员报账要求不明确,约束力不够。二是项目实施结算周期长,资金支付时未将指标与资金使用用途对应,未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五)资产管理欠到位

1.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一是漏记资产,涉及金额6.31万元。具体明细:打印机单价0.58万元、LED显示屏单价0.48万元、高清双面文件扫描仪单价0.46万元、数字音频处理器单价0.39万元,均未入固定资产;成图软件4.4万元未入无形资产。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经抽查盘点,32台打印机有实无账、15台电脑有账无实。三是未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盘点。

2.往来长期未清理。截至2022年年底单位往来账面余额较大。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9,337.09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37,244.29万元(截至2023年5月底,其他应付款已核销26,394.44万元)。往来账龄较长,其他应收款账龄均在三年以上,其他应付款中3,5044.29万元账龄在三年以上;往来核算基础工作欠扎实,如其他应收款中乡镇自然资源所并账时并入往来1,758.45万元,其他应付款中乡镇自然资源所并账时并入往来9,497.10万元,往来形成原因不清楚;同一单位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均有余额。

3.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年底,单位货币资金636.38万元,其中库存现金1万元、银行存款635.38万元。系历年来土地出让保证金及其他项目资金累积形成。已多年无实质发生额未进行清理销户。

原因分析:一是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财务处理不及时,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由于资产管理系统录入信息不准确,如资产名称“电脑一批”录入数量1台,价值14.31万元;“联想电脑”录入数量1台,价值9.43万元,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债权债务交接时衔接不到位,导致大部分往来形成原因不明,且未对往来款项定期进行处理,导致往来余额较大。

(六)项目管理有缺失

1.部分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如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工程,中标金额577.08万元,报审结算造价717.35万元,增幅24.31%;六期工程,中标金额658.39万元,报审结算造价885.13万元,增幅34.44%,结算送审金额均超过中标金额10%,且无工程量变更手续。空心房整治项目一至八期,六期结算评审审减率超20%,最高的审减率达35.94%。

2.项目建设成本欠合理。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八期建设规模明显小于项目四期,土地翻耕、细部平整面积少2.08公顷、埋设混凝土管少14m,新修机耕道少2799米,整修机耕道少1624米。但八期的合同金额比四期高出64.36万元。 

3.合同管理不规范。鼎城区长岭岗乡洞湾碎石场矿山超深越界监督检查测绘鉴定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25日,合同盖章印鉴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的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郭家铺自然资源所保洁费合同价款3.6万元/年,期限为2022年1月-12月,在当年8月份提前支付下半年劳务费1.8万元。

原因分析:整治工作指标部全权委托各乡镇为代理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竣工阶段管理等,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同时与乡镇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协议》,工程款由区自然资源局结算至施工方,过程监管欠到位。

(七)产出效益欠理想

1.部分产出效益指标未完成。2022年产出和效益指标应完成45项,实际完成29项目,未完成产出指标达16项。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负125.09公顷,未达年底前指标转正要求;完成补充耕地攻坚项目1个,完成率仅33.33%;完成土地储备规模计划外86.22亩,完成率81.88%;省厅下发的图斑整改和举证完成率98.83%;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完成率59.02%;闲置土地处置率3.85%,完成率6.4%。

2.项目验收通过率偏低。2019年7个土地开发项目中仅3个于2022年10月9日通过省厅验收,有4个暂未通过验收,验收通过率仅是42.86%;另2015年和2019年各1个旱改水项目未通过省厅验收。

3.耕地“非农化”未得到有效遏制、防止“非粮化”效果不佳。2022年鼎城区耕地保护“非农化”“非粮化”整改图班1082个,涉及“非农化”面积1354.92亩、“非粮化”面积2911.59亩,“非农化”“非粮化”面积过大,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

4.发展用地需求未保障到位。2022年常德市鼎城区供地计划906.15亩,实际完成计划内供地面积104.87亩,占供地计划比例11.57%;批回4宗农用地转用799.08亩中2022年度第五、十一、十二批次建设项目属于违法用地,面积790.84亩,占比98.97%,可用于鼎城区发展用地规模受限,且批回土地与供地计划不匹配,无关联性,部门违法用地未批回,用地需求未保障到位。

5闲置土地发生率未得到有效降低。根据自然资源部、省下发的闲置任务基数清单,2021年闲置土地面积275.11亩、2022年闲置土地面积305.62亩,2022年闲置土地未得到有效下降,反而较2021年上升30.51亩。

6.部分土地开发项目效益欠理想。现场查看韩公渡镇东哈堰渔场土地开发项目,该地块属于囤水区和灌溉枢纽地带,极易受天气和灌溉期水位影响成湖,易淹没,基本无种植农作物条件,项目可持续性弱;牛鼻滩镇同春垸、小河口村旱改水项目实施后供水能力未得到改善,施工方在修建沟渠时将沟底抬高,导致供水能力不如项目实施前,达不到种植水稻的条件,目前部分地块种植蔬菜或黄豆;韩公渡走马岗村土地开发项目全部地块和牛鼻滩镇白洋湖村、拦马口村土地开发项目部分地块,目前种植“非粮化”作物莲藕,未按要求种植粮食作物。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实施前瞻性不够,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合理项目实施方案。二是供地和储备计划编制欠合理,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三是耕地“非粮化”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农民种粮收益比较低。导致出现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或改种经济作物情况出现。四是受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影响,房产需求量有限,经济效益大不如前,闲置土地呈递增趋势,且非区自然资源局单方面能够解决。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

1.完善预算编制。单位各项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根据人员和相关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增强绩效意识,根据预算合理使用不同来源资金。预算执行提速,应按期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在合理合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严格预算执行。

2.优化预算配置。一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临聘人员劳务派遣合同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9月30日到期,建议根据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情况,对无用工审批手续的临聘人员予以清退。二是加强机构运行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公用经费控制率。

3.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除项目工程尾款尚未支付部分预留外,将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湖南常德至安化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报批经费3,876.30万元、结余资金鼎城区“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10.06万元,区财政收回国库。另区自然资源局货币资金636.38万元,建议单位与区财政局共同对该笔货币资金进行清理,不需支付货币资金及时缴入国库,并予以销户。

(二)深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优化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单位现行管理制度,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完善制度体系;对于现行制度中部分条款欠缺、过时、不适用的问题,应参照上级规定及业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1.规范资金使用

(1)针对退休老干慰问超标准列支金额4万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0.476万元、多发放临聘人员工资0.55万元,合计金额5.026元,由单位负责收回并退缴国库。

(2)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强化财务股审核职能,对不完整、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规范资金支付管理,大额采购款项应由单位对公账户直接转账支付至服务提供方。规范采购管理,充分考虑乡镇自然资源所的特殊性,建议单位印刷、宣传业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通过集中协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避免出现单价欠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高度重视合同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进行款项支付,避免提前支付款项而导致出现合同履约风险和经济风险。加强合同审查,规范合同订立,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验收。 

3.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对有账无物的资产及时核销,对有物无账的资产整理入账。

4.及时清理往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呆账坏账,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核销。对于个人往来应在年前清收到位,不能完成部分制定清收及清偿计划,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四)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职能

针对大额支出无项目实施进度等,单位应增设大额支出审批程序,确保项目支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严格项目过程管理。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责任约束。针对监理不到位导致审减率超出正常水平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工程监理费。

(五)提高产出效益

1.提升项目实施效果。一是充分考虑选址地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对施工方建立按效付费机制,防止偷工减料、偏离方案的情形。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后期管护,进行细致的分析与规划。利用先进的互联网知识实行实时监控,对耕地改造区域及时检测并提取有效信息,进而调整早改水方案,提高耕地提质改造质量与效率。

2.精准编制供地、储备计划,报批与供地、储备环节相衔接,进一步保障鼎城区建设发展用地需求。

3.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及时提醒、督促业主开工建设,及时收集资料举证上传避免闲置,减少闲置发生率;闲置发生后积极分类处置,采取开工延期、现状利用等处置方式盘活,对确因业主原因闲置的进行执法立案查处,切实减少闲置土地。

4.着力化解农户粮化作物种植与收益的矛盾,从种植条件着手,切实引导农户种植意愿,逐步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情况说明

鼎城区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在报告中简称“空心房整治”,根据《鼎城区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实际支出2.12亿元,本报告内容仅对2022年结算尾款1,168.84 万元进行审核,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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