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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22年度教育奖励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文件精神,受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对2022年度鼎城区教育奖励基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设立了教育基金,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为教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以及优秀学生,救助特困教师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区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预算安排资金注入教育基金会。

2.立项依据。《鼎城区教育基金筹资(捐赠)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5〕4号)、《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室2016年第17次会议纪要》。

3.项目主要内容:乡镇教育基金奖励配套;对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对困难老师和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举办学前教育教学能手大赛;开展“关注健康 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

4.项目实施情况。本项目资金预算单位为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区教育基金会),区教育基金会属于在湖南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慈善机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教育基金奖励配套。2016年年底前建立乡镇教育基金,采取“限定性配套奖励、资助捐赠”方式,实行“乡募、区管,配套、乡用”的运作模式,由区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募集的乡镇教育基金为基数,按成立时募集捐赠总额的20%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总额的10%,返补至乡镇用于开展教育公益活动。2022年由各乡镇中学申报活动方案,区教育基金会审核拨付至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实施或发放奖励至个人,2022年区教育基金会支付乡镇教育基金返补款221.5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配套176.28万元。

(2)奖教、助教。一是根据区教育局评审、考核结果,发放2020年鼎城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2021年鼎城区“百名优秀班主任”和“百名教学能手”奖励、2021年度民办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鼎城区首届“博睿杯”优秀校长奖励、2020年体卫艺工作奖励。合计奖励411人,奖励金额51.93万元。二是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活动方案,组织送教下乡活动按250元/人/天的标准补助21人,合计补助2.5万元,依申请资助特困教师3人,合计资助0.7万元。

(3)奖学、助学。一是根据区教育局、区教育基金会评选结果,发放2021年鼎城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2022年春季博睿互助基金“进步奖”奖学金、2022年高考50名优秀学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合计奖励202人、26家学校,奖励金额21.64万元。二是开展“育才行动”资助贫困学生、慰问贫困学生、慰问孤残及留守儿童,合计资助91人,资助金额8.44万元。

(4)开展公益活动。年初预算开展“园丁之家”活动,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将项目经费调整为学前教学能手大赛、“关注健康,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其中学前教学能手大赛由鼎城区实验幼儿园承办,承办经费4万元拨付承办单位,参赛人员112名,发放教育能手赛优秀组织奖单位8个、优秀选手奖励个人18名。“关注健康,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基金会主办,启动仪式及颁奖仪式由永安小学承办,承办经费5万元拨付承办单位。根据读书心得及“卓越领读者”评选结果,由区教育基金会发放奖励证书及纪念品,奖励137人,合计奖励2.74万元。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区教育基金会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年底,区教育基金会资产总额3,96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9.41万元、固定资产364.82万元,无负债,净资产3,964.23万元。2022年收入合计735.57万元,其中捐赠收入402.22万元、政府补助收入280万元、上级拨款收入49.1万元、其他收入6.25万元。费用合计847.47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824.64万元、管理费用22.32万元、筹资费用0.51万元。

(2)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年初,区本级财政预算教育奖励基金280万元,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拨付至区教育基金会280 万元。

(3)资金执行情况。区教育基金会实际使用资金286.87万元,其中乡镇教育基金奖励配套资金176.28万元;优秀教师奖励、困难老师资助金额55.13万元;优秀学生奖励、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0.08万元;开展公益活动拨付承办经费及奖励资金金额15.38万元;工作经费金额10万元。超出预算资金部分,资金来源为其他捐赠收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目标

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为教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救助特困教师,稳定教师队伍;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缓解困难学生家庭负担,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项目具体目标

(1)数量指标。优秀教师奖励、困难老师资助450人次以上;优秀学生奖励、困难学生资助500人次以上;举办学前教育教学能手大赛1次;开展“关注健康 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1次以上。

(2)质量指标。奖励、资助对象合规率100%;资金发放准确率100%;读书心得评选优秀作品50篇以上。

(3)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5)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优秀教师,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学生和教职工对教育奖励、资助的政策知晓率90%以上。

可持续性影响:教学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3.满意度:学生及教职工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对奖励、资助教师学生、开展公益活动、乡镇教育基金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区教育基金会直接使用资金110.59万元,核查率100%;乡镇教育基金配套资金返补款176.28万元,涉及24所学校,现场调查抽取了8所,资金返补额96.54万元,资金占比54.77%,项目占比33.33%;通过电话调查、转发微信的方式对奖励及资助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93份,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财政局、教育基金会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3.1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扣0.5分,实得14.5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部分不相关,扣0.5分。

 (二)过程总分25分,扣7.5分,实得17.5分。扣分明细:

1.资金管理。未专账核算,扣1分;行政支出挤占专项资金(含三所学校)扣3分,共扣4分。

2.组织实施。公示不到位,奖励标准确定无依据,扣2分;斗姆湖镇中学、石公桥镇中学发放奖励资助时多处附件不齐全,信息欠完整扣1.5分,共扣3.5分。

(三)产出总分30分,扣6.9分,实得23.1分。扣分明细:

1.产出质量。支付独生子女奖励59人、加班费64人、奖励资助166人不合规,扣4分;根据电话抽查结果,12人明确表示未收到款项扣2.4分,共扣6.4分。

2.产出时效。石板滩中学2023年支出5.55万元,及时率未达100%,扣0.5分。

(四)效益总分30分,扣2分,实得28分。

    1.社会效益。39.44%问卷调查对象认为能够提高职业素养,49.70%问卷调查对象认为能提升教学积极性,酌情扣2分;

详见附件2:2022年度鼎城区教育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该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绩效目标。2022年区教育局填报了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但存在绩效目标设置欠合理的情况。

3.资金投入。2022年教育奖励基金年初预算280万元,资金来源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财政资金保障到位,拨付及时,乡镇教育奖励基金按定额进行返补资金分配较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应到位资金2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2022年共拨付区教育基金会教育奖励资金2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区教育基金会章程,明确了业务范围,对教育奖励基金用途、资金管理、预期效果明确规定,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个别学校未建专账核算、支出依据欠充分的情况,资金使用欠规范。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区教育基金会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基金会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布活动管理制度、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益项目实施办法、区级学科带头人津贴资助实施办法等,出差和接待管理参照区教育局机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个别公益活动项目未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缺乏约束力,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2)制度执行有效性。区教育奖励基金按照区教育局考核或通报结果予以发放。乡镇教育基金发放时,个别学校存在未专账进行核算,资金使用不明晰,附件不齐全等情况,制度执行有效性偏弱。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2022年度奖励优秀教师及资助困难老师共2386人、奖励优秀学生及资助困难学生共1790人。其中区教育基金会直接奖励优秀教师及资助困难老师411人、奖励优秀学生及资助困难学生319人;举办学前教育教学能手大赛1次,参赛人数达112人;开展“关注健康 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1次,参赛人数达92人。以上目标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经统计支付独生子女奖励59人、加班费64人、奖励资助166人不合规,奖励、资助对象合规率未达100%,现场调查资金发放情况,电话抽查87人,其中12人明确表示未收到款项,支付准确率未达100%,目标均未完成;读书心得评选优秀作品94篇,目标已完成。

3.时效指标。除石板滩镇中学教育奖励基金于2023年支付外,其他各项资金均及时支付。

4.成本指标。未发现超出文件标准执行金额,视为目标已完成。

5.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区教育基金会支持区教育局每年实施“三百工程”即每年评选10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优秀青年教师,有效促进了老师队伍的进步与提升,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教师参与问卷调查497人,其中196人认为能够提高职业素养,占比39.44%;247人认为提升教学积极性,占比49.70%,区教育奖励基金的设立对提升教师教学积极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参与问卷调查总人数593人,561人认为对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占比94.6%;学生和教职工对教育奖励、资助的政策知晓率93.76%。通过区基金会渠道推荐评选的省、市级优秀教师86人,其中“翦伯赞教育突出贡献奖”4人。另乡村红烛奖优秀教师195人。有效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2)可持续性影响。根据鼎城区教育局统计数据,全区每年高考成绩逐步提升;教学质量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6.满意度。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综合满意度为91.28%,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区教育基金会根据本区教育的需求,广泛、多形式地开展教育公益活动。建立乡镇教育基金,乡镇教育基金采取“限定性配套奖励、资助捐赠”模式,实行“乡募、区管、乡用、配套”,区教育基金会以乡镇教育基金本金的投放收益及配套奖励资金,一并拨付乡镇开展公益活动,有效促进教师教学积极性、间接提升教学质量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置欠合理

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部分不相关,如年初绩效目标开展园丁之家活动,实际已调整为学前教育教学能手大赛、“关注健康 快乐生活”主题读书活动,但绩效目标未调整。

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理事长会议决议,项目计划变更。

2.制度执行不到位

(1)奖励标准确定无依据。如民办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标准2万元、送教下乡活动按250元/人/天的标准、鼎城区“百名优秀班主任”“百名教学能手”按1000元/人的标准奖励,以上奖励标准的确定既无理事会审议批准资料,且与区教育基金会制定的《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益实施办法》规定不符。

(2)乡镇教育基金公示不到位。根据《鼎城区乡镇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运行要求,所有公益项目及其奖励、资助对象必须公示,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大部分公益项目及其奖励未进行公示。

原因分析:一是未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落实到位。二是制度约束力不够。

3.财务管理不到位

(1)资金未发放到位,涉及金额0.83万元。斗姆湖街道乡镇教育基金返补款,由斗姆湖镇中学支付现金至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审批同意支付,再由各社区发放至个人,针对有联系方式的4个社区进行电话抽查39人。仅15人明确表示收到款项,12人明确表示未收到款项涉及金额0.83万元;5人表示不知情不确定是否收到款项;7人联系方式无效。

(2)超范围使用教育奖励基金,涉及金额5.83万元。其中斗姆湖镇中学使用奖励基金用于付2022年教师运动会加班费1.16万元;石公桥镇中学使用奖励资金支付2022年期中及期末考试监考阅卷奖励1.42万元、党建加班费0.17万元、门卫值班补助0.2万元、资料整理及伤害补贴0.13万元;石板滩镇中学使用奖励基金用于支付2022年独生子女奖2.75万元,上述支出不符合区教育奖励基金支出范围。

(3)审核欠严谨,多支付乡镇教育基金资金0.2万元。区教育基金会的教育基金公益活动预算方案中石板滩镇中学应支付金额10万元,但实际支付石板滩中学10.2万元,多支付0.2万元。

(4)差旅费审核不严,涉及多报销差旅费756元。区教育基金会2022年1月份支出长沙办理省正厅更换法人登记证差旅费中多报销伙食费356元。重复报销差旅400元,其中1月6日4人出差港二口、钱家坪,按50元/人的标准报销2次;1月17日4人出差许家桥、蔡家岗按50元/人的标准报销2次。

(5)未进行专账核算。经查阅相关资料,灌溪中学、周家店中学、斗姆湖中学未对教育奖励基金进行专账核算,资金使用不明晰。

(6)支出附件不齐全。如斗姆湖镇中学支付各社区基金款项时,附件仅有工资表,领款人签名,无乡镇教育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奖励资助方案,奖励资助涉及11个社区,仅4个社区有联系方式,无具体的奖励资助名目、无奖励资助对象住址、就读学校等基本信息;石公桥镇中学发放奖励资助时多处附件不齐全,仅工资签字发放表,无受益对象具体身份明细及联系方式。

原因分析:一是发放方式不规范,除独生子女奖励2.5万元及优岗奖励1.6万元外,其余资金均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二是财务审核欠严谨。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意识不到位,区教育基金会对基金会活动财务控制与监督不到位。四是预算方案不具体,导致乡镇基金执行不符合教育奖励基金用途。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因素影响,改变项目实际实施实际内容的,应及时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内容相对应。

(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制度执行

区教育基金会完善基金管理制度,明确公益活动的奖励标准、方式,对于个别公益项目不适宜公示的情形,区教育基金会应完善相应条款,避免出现制度执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出现,同时提高对乡镇教育基金使用管理要求,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各中学应提高预算方案编制要求,明确教师奖励、学生奖励名目,对已实施公益项目的奖励及资助对象公示到位。

(三)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1.针对资金未发放到位的0.83万元,应由区教育基金会督促经办人,补齐发放到位,并追究经办人责任;针对多报销差旅费756元,应由区基金会负责追回并上缴国库;针对扩大教育奖励基金使用范围5.83万元,应扣减下一年乡镇基金配套额度。

2.规范资金使用。一是对乡镇基金返补款进行专账核算。二是区教育基金会应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对各学校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预审,凡是不具体、不符合规定用途不予拨付资金。三是督促各学校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对不完整、不明确、附件不齐全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完善或退回,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支付。四是除特殊慰问外,其他奖励资助一律采用打卡方式发放,杜绝现金发放行为,从根源上杜绝发放不到位的情形出现,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七、其他说明

2023年3月份经区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议决议,每年返补资金额度比例统一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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