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2022年度常德市鼎城区安全生产、应急、维稳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新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常德市鼎城区安全生产、应急、维稳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标本兼治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常发〔2010〕8号)和《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13号)等文件精神,鼎城区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维稳专项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为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能职责,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资金及实施内容情况表

序号

类别名称

计划使用(万元)

实际到位(万元)

项目内容

1

安全生产 监管

70

70

涉危涉险企业的日常监管与整治

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60

60

牵头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3

安全生产以奖代投

40

10

弥补部分涉危涉险乡镇、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的补助资金

4

安全生产月宣传经费

20

10

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

5

打非治违

20

20

打击非法经营,治理违规、违章作业

6

森林防灭火经费

10

10

印发宣传资料,组织防火演练

7

应急工作 经费

18.23

18.46

工作经费

8

其他

0

10

未标明用途的到位资金


合计

238.23

208.46


3.项目实施

(1)安全生产监管:区应急管理局采取计划执法、其他计划执法、日常监管执法及委托执法(属地执法)的方式,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齐、制度欠完善、建设不当或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处理;如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严重违法并产生负面影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湘安监发〔2018〕9号)及《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湘应急发﹝2022﹞9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鼎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确定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危化品安全整治专项、非煤矿山整治专项等十二类专题专项开展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以奖代投:乡镇、企业申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后拨付资金,用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升级、改造等。

(4)安全生产月宣传:曝光重点问题、隐患,宣传安全生产典型,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等。

(5)打非治违:在重要时点对重点乡镇、重点情况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整治违规违章作业,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6)森林防灭火:印制、发放森林防灭火类宣传资料,组织森林防灭火演练,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4.资金投入和使用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经费238.23万元,实际到位208.46万元,资金到位率87.5%。

全年共支出203.45万元,预算执行率97.6%,结转下年5.01万元。该笔资金已用于支付医用酒精、消毒液及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和订书钉、中性笔等基本办公用品。

区应急管理局不能按子项目类别统计支出情况,绩效评价组按费用内容统计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资金使用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执行 金额

备注

与专项有关的支出

189.83


1

印刷费

28.37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资料5.9万元、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5.32万元、应急科普系列宣传册4.2万元、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98万元、灾害信息员资料2.8万元、森林防火省长令1.5万元等

2

工作餐费

27.71

单位伙食费、三年整治行动工作餐费等

3

宣传费

25.24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题片拍摄15万、户外电子屏宣传7万等、最美应急人视频费2.8万元

4

办公费

23.01

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5万元、防汛用品费1.37万元、防疫用品0.98万元、救灾仓库监控设备0.3万元、照明设备0.24万元,及报刊费、办公用品及茶业等

序号

费用名称

执行 金额

备注

5

临聘人员工资

22.29

向阳、聂兰英、王春花、林双芬、熊光乔、谈应南、王久菊临聘工资

6

应急避难场所整改及维护、宣传经费

15.00

安全生产隐患曝光专题片15万元

7

安全生产以奖代投

10.00

支付给镇德桥人民政府4万元、黄土店镇人民政府3万元、湖南龙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鼎城分公司3万元

8

执法检查等差旅费

8.17


9

水费、电费、燃气费

8.06

单位基本水电及燃气支出

10

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经费

8.00

支付给鼎城区花鼓戏保护中心8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晚会

11

法律顾问费

4.00

支付给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4万元

12

公车维护费及油费

3.49

湘JW2602和湘J27590的维护费和油费

13

综治网络、电话费

1.53


14

罚款

1.50

对区安全生产打非大队的罚款

15

应急值班室淋浴

1.41


16

执法培训费

0.71


17

公务接待费

0.61


18

会议室租赁费

0.15


19

救灾物资运输费

0.08


与专项无关的支出

13.62


序号

费用名称

执行 金额

备注

1

其他费用

11.84

招商引资、植树苗木、城镇垃圾处理费、残保金、扶贫慰问、乡村振兴物资采购及补贴发放等

2

印刷费

1.78

节日横幅、创文资料、党建费用等


合计

203.45


区应急管理另从基本支出列支与项目有关的支出3.82万元。

详见附件1:调剂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宣传与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步实现事故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2022年年度目标

区应急管理局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不对应,且部分关键性指标缺失。为客观反映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绩效评价组会同区应急管理局补充调整了部分绩效目标,调整后的指标明细如下:

(1)产出数量

①重点监督检查单位33家,每家检查≥2次;

②定向抽查10家工贸、危化化学品单位,随机抽查30家一般单位;

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抽查烟花零售店5家;

④乡镇执法考核≥6次;

⑤日常巡查监管涉危涉险单位≥250次;

⑥组织安全生产等主体宣传活动≥10次;

⑦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等培训≥8次;

⑧印发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宣传册≥60000册;

⑨拍摄安全生产等主体宣传片≥3个;

⑩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3次;

⑪非税收入征缴≥80万。

(2)产出质量

①违法行为、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率100%;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③执法卷宗规范、完整率100%。

(3)产出时效

①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率100%;

②行政执法复查及时率100%;

③督促违法单位缴纳行政罚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支出规范合理率100%。

(5)社会效益

①辖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

②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③现场核查无隐患、无违法违规行为。

(6)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3年6月2日至6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抽查部分执法卷宗;现场查看了常德市鼎城区灌溪农机加油站、卓氏砖厂等16家单位,占重点检查执法总数的比重为39.4%,审核了208.46万元资金拨付情况,占比100%(208.46/208.46);通过现场询问和微信调查等方式,对138位服务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被评价单位、区财政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76.2分,评价等级为“中”,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总分15分,实得10分,扣5分,扣分明细:

1.部分子项未制定方案并报批,事前也未经过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扣1分;

2.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内容不完全匹配,扣0.5分;部分绩效目标与计划任务不完全对应,扣1分;

3.资金投入欠科学合理,扣2.5分。

(二)过程指标总分25分,实得17.5分,扣7.5分,扣分明细:

1.资金使用欠合规,扣2分;

2.未修订专项资金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扣2分;未制定、报批《安全生产以奖代补》方案,扣0.5分;

3.部分未执行相关制度,扣1.5分;部分档案资料欠齐全,扣1.5分;

(三)产出指标总分31分,实得23.17分,扣7.83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3项未完成,扣1.7分;

2.产出质量2项未完成,扣1.3分;

3.产出时效3项未完成,扣4.5分;

4.产出成本未达标,扣0.33分。

(四)效益指标总分29分,实得25.5分,扣3.5分,扣分明细:

1.社会效益

现场核查发现7家单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扣3.5分。

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标准兼治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常发〔2010〕8号)等设立,立项依据充分。但“安全生产以奖代投”未经可行性研究等,立项程序欠规范。

2.绩效目标:区应急管理局未对安全生产月宣传经费、安全生产以奖代投及森林防灭火等子项设置绩效目标,申报的绩效目标与执法计划内容不匹配,绩效目标设置欠完善。

3.资金投入:区应急管理局未提供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依据,资金投入欠合规。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资金年初预算238.2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8.46万元,资金到位率87.5%。

(2)预算执行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使用203.45万元,预算执行率97.60%。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但存在部分资金挪项、调剂使用的情况。资金使用欠合规。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资金管理办法欠完善。《常德市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制定,未包含2020年新增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以奖代投”等子项。

②无项目管理办法。区应急管理局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2万元及以上支出未附局务会集体研究决议,与《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经查询《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2022年对常德市利民贸易有限公司等33家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共检查58次,“重点执法检查33家”的目标已完成,“每家检查≥2次”的目标部分完成;

(2)定向抽查常德市天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随机抽查常德市鼎城区中拓加油站等30家一般单位,目标已完成;

(3)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牛鼻滩聂猛、魏先凤等5家烟花鞭炮单位进行联合抽查,目标已完成。

(4)区应急管理局对乡镇开展了10次考核,“≥6次”的目标已完成;

(5)根据《干部用车登记表》统计,对涉危涉险单位进行日常执法巡查共449次,“≥250次”的目标已完成;

(6)开展了“多管齐下,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墙”等6次宣传活动,“≥10次”的目标部分完成;

(7)开展了“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11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8次”的目标已完成;

(8)印发了66100册森林防灭火宣传册,“≥60000册”的目标已完成;

(9)拍摄“鼎城区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安全生产”等3个警示教育片,目标已完成;

(10)共开展“双桥坪镇、蔡家岗镇2022年清明节”及“区人武部民兵森林防灭火” 2次应急演练,“≥3次”的目标部分完成;

(11)全年共收缴罚款81.2万元,“≥80万”的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

(1)《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显示,综合隐患整改率为97.66%,100%的目标未完成;

(2)对《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进行抽查,试卷分值均在80分以上,“教育培训合格率100%”的目标已完成;

(3)常德鼎城富源燃料有限公司的执法档案中未附《整改复查意见书》,一般执法卷宗内部分无现场执法记录及隐患排查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执法卷宗规范、完整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1)《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显示,2022年还有3处隐患未整改,“问题整改及时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2)核查《行政执法档案》发现,区应急管理局未“在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对常德天夏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复查,“执法复查及时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3)常德市伟鑫加油站及常德市鼎城区卓氏环保砖厂未及时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督促违法单位缴纳罚款及时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区应急管理局将13.62万元的专项经费挪做他用,“支出规范合理率100%”的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显示,2022年鼎城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的目标已完成;

(2)经查询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2021年鼎城区发生较大事故1起、一般事故19起,死亡22人;2022年鼎城区发生一般事故12起,死亡12人, “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已完成。

(3)经现场核查,共发现较大安全隐患2处,一般安全隐患5处,“无隐患、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目标未完成。

2.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95.33%,“≥90%”的目标已完成。

详见附件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4:调查问卷汇总。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带头,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鼎城区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安全专业委员会和两办督查室的协调、督办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考核通报、挂牌督办等举措,着力破解突出问题。制定并下发了《鼎城区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鼎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等文件,为领导干部尽职履责、各部门明确分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长效常态的制度保障。

2.加强监管,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在2021年鼎城区发生“常德市五富建材有限公司8.30较大页岩砖隧道窑坍塌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加大了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了惩罚震慑力度,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等,夯实了安全基础,并在2022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欠到位

(1)绩效目标欠完善。区应急管理局未根据各业务股室报送的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设定绩效目标,设置的目标缺少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以奖代投等业务的关键性指标。

原因分析:未根据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填报关键性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意识淡薄。

(2)资金投入欠科学。区应急管理局未提供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依据,绩效评价无据可依。

原因分析:项目安排沿用老做法、老经验,侧重于弥补经费不足,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不明。

2.过程管理欠规范

(1)制度欠完善。一是未及时修订管理办法。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子项纳入项目后,区应急管理局未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导致项目支出无依据、无标准。二是是未按要求制定、报批子项目实施方案。区应急管理局未按《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3〕16号)的要求制定并报批《安全生产以奖代投实施方案》,导致安全生产以奖代投子项未明确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等,自由裁量权较大。三是无业务监管明细台账。业务股室未建立日常巡查和重点企业监管纸质台账,未对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与研究分析,不利于项目后期管理及整改。

原因分析:项目管理单位制度管控意识不强,未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办法。

(2)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印刷费和劳务费等支出合计40.73万元超2万元以上的支出未附局务会议集体研讨记录。二是执法视频记录缺失。一般执法卷宗未履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第二十条“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定,未刻录、保留现场执法视频,无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记录刻录留档存在缺陷。

原因分析: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上会研讨的支付范围。业务管理欠到位,未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留存。

(3)资金使用不规范。从专项经费中挪用13.6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占使用资金的6.69%。

原因分析:未厘清专项资金使用的界限与责权,财务管理及审核不严格。

3.产出及效益未达标

(1)部分目标未完成。重点执法单位检查、组织宣传活动、防火应急演练等目标未完成,隐患整改率和执法卷宗完整率未达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十条明确:“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区应急管理局未及时对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等9个单位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复查。

详见附件5:行政执法档案核查情况。

原因分析:部分计划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已关停或处罚,不需要进行二次复查;区应急管理局未制定问题整改复查时间表,仅在执行相关计划时,为节约执法成本,顺路进行整改复查。

(2)部分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核查,个别加油站配电房门未设置防鼠门档、配电箱下堆砌易燃易爆物品、在配电房内给电机电瓶充电、加油岛之间堆砌大量易燃营销物品等情况。

详见附件6:现场核查明细表。

原因分析:执法监管不严,未严格督促单位按安全生产规范执行,未有效督促单位及时进行自查整改,重点监管执法存在缺陷。

六、有关建议

(一)提升项目决策水平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结合上级交办的任务及各业务股室制定的年度执法计划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2.提升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度。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细化预算编制,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报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二)加强项目过程管控

1.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及项目的实施范围、执行依据及执行标准、监督机制等,使资金支付、项目执行有依据。二是制定并报批安全生产以奖代投项目实施方案。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该专项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三是建立现场执法监管台账。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建立《重点督查、日常巡查登记台账》,对监管的单位做到每次巡查(督查)有时间、有人员、有事由、有检查内容、有问题、有复查时间、有图片、有对复查整改落实的回复及处置情况等。

2.严格制度执行。一是全面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将超过2万元的资金支付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支付。二是严格留存执法全过程记录。建议执法人员及时刻录现场执法视频,并保存在执法档案中,为规范执法活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助力。

3.规范资金使用。针对原基本支出挤占的项目支出13.62万元,鉴于区应急管理局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了与项目有关的支出3.82万元,建议原渠道退回挤占的9.8万元(13.62-3.82),上缴区财政。严格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项目资金。

(三)提升项目产出及效益

1.加强项目责任监管。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业务股室的目标申报与管理,压实业务股室的责任与管控,按期倒排任务进度表、倒追业务股室进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时履行整改复查,确保绩效目标能顺利完成。

2.加强重点单位巡查与监管。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重点监察单位的巡查与监管,存在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建议延长重点执法时限,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精准编制细化预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鉴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到期完结,建议财政部门调减项目预算60万元,并追回与专项无关的支出9.8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