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鼎城区财政供养人员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常德市鼎城区财政供养人员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项目。项目主管单位为常德市鼎城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社保中心)。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对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本息且当期采取记账方式管理的部分,在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包括在职人员死亡或在职人员丧失中国国籍)、财政供养性质调整等业务需要记实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时,由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拨付资金记实。2022年补记及记实人数602人,记实金额3,071.04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资金均为财政供养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区社保中心未实施补记。记实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单位申请记实。参保单位按政策规定需记实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账户累计储存额时,在完成当月基本险缴费后,向鼎城区职业年金组(以下简称区职业年金组)提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申请,填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申请表》。
区职业年金组受理。依据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记实结束期间是否准确并核实参保人员是否停保,生成《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通知》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应记实/补记人员明细》,交申请单位。
区财政局审批。单位持以上通知及人员明细向区财政局预算股室报审,由其审核记实人员及金额。审批通过后,单位交区职业年金组汇总统计。
区财政局划款。区职业年金组根据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批和单位反馈情况,生成《 年 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财政拨付计划表》,根据计划金额向区财政局申请记实资金,由区财政局将申请资金划拨到“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鼎城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账户(以下简称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
区职业年金组资金上解。区职业年金组根据湖南省职业年金机构从一体化系统推送的当月《职业年金归集单》,将记实金额记入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完成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工作,再由区职业年金组财务根据《职业年金归集单》和《湖南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财产划款指令》核对账实相符情况,核对无误后将资金统一足额向“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账户(以下简称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划拨,完成资金上解。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项目预算2,500万元,上年度结余0.07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3,070.97万元。2022年可使用资金3,071.04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3,071.04万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补充养老。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带来的生活水平下降;具有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作用。
福利激励。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给予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励,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稳定单位劳动力队伍。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人数≥388人;辞职、辞退、死亡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人数≥60人;向区财政申请补记及记实资金频率1月/次;将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资金归集上解到省社保中心频率1月/次。
②质量指标:补记及记实对象精准度、补记及记实准确率、业务办理流程规范率、补记及记实办结率、档案归集信息准确率达100%;档案归集完整率≥95%。
③时效指标:档案归集及时率、补记及记实审核及时率、资金申请及时率、资金归集上解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总额≦2,500万元;单位部分缴费基数为社保基数比例8%。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稳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②社会效益: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生活水平;提高职业年金覆盖面;规范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提升职工忠诚度和归属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③可持续影响: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长效机制。
(3)满意度:财政供养人员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3年7月14日至8月28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现场核实个人部分工资职业年金缴费情况;在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记实人员的单位性质,查询单位比例100%。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方式,对57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社保中心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2.2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4分,扣1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欠细化,扣1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9分,扣6分。扣分明细:
1.资金管理:部分职业年金转移方式欠规范,涉及金额3.01万元,扣1分。
2.组织实施:未对资金记实对象及区财政应承担资金部分进行复核;职业年金记实补记流程欠规范;未核对科目入账情况;往来收据管理不规范;退休档案审核不严谨,扣5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2.25分,扣7.75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向区财政申请补记及记实资金9次,未达目标12次,扣0.75分。
2.产出质量:同一年度记实补记方式不一致;存在修改停保时间产生记实退费的现象;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未经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核;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档案不完整;部分补记及记实职业年金档案重复;档案未分类存档,扣3分。
3.产出时效:档案未按月份顺序归集;经统计2022年度合计记实602人,仅17人在当月及时完成审批,扣2分。
4.产出成本:2022年实际支出3,071.04万元,超预算2,500万元,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7分,扣3分。扣分明细:
经济效益:经查询人大机关3人的职业年金权益单,2022年度的投资收益均为负数,其他人同上,确保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欠稳定,扣3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区社保中心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不够完整,绩效目标欠细化。
3.资金投入。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2022年年初项目预算2,500万元,上年度结余0.07万元,2022年度实际到位3,070.97万元,资金到位率122.84%。
(2)预算执行率。2022年实际支出3,071.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及审批按照区社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存在部分职业年金转移方式欠规范,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区社保中心建立了《鼎城区社保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鼎城区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职业年金项目制度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区社保中心基本按照《鼎城区社保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鼎城区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但存在未对资金记实对象和区财政应承担资金部分进行复核、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未经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核等不符合规定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2年度完成退休人员491人、辞职20人、辞退3人、死亡20人、调出68人的职业年金记实;每月均将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归集上解到省社保中心,目标完成。
2022年度向区财政申请补记及记实资金9次,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职业年金按标准记实,补记及记实对象精准度100%;2022年度每月送审补记及记实档案均已办结,办结率100%;经统计2022年度记实602人次,4份档案未归集,档案归集完整率99.34%,目标完成。
鼎城区公安局黄某已调出,2021年7月年金已记实,2022年修改了此人的停保时间(201606改为201604),产生记实退费-776.6元,补记及记实准确率未达100%;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未经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核,办理流程规范率未达100%;部分补记及记实职业年金档案重复、档案未分类存档,档案归集信息准确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每月及时将资金归集上解至省社保中心,资金归集上解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但档案归集未按月进行,如档案编号394-452号均为2022年9月记实档案,档案编号455-456为2022年11月记实档案,档案编号457-463为2022年2月记实档案,档案编号464之后的为2022年10月记实档案。档案归集及时率未达100%;经统计2022年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财政拨付计划表显示,2022年度合计记实602人,仅17人在当月及时完成审批,补记及记实审核及时率未达100%;2022年度向区财政申请补记及记实资金9次,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单位部分缴费基数为社保基数比例8%,目标完成。但2022年度实际支出3,071.04万元,大于预算总成本2,500万元,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经查询人大机关3人的职业年金权益单,2020-2021年度投资收益为正数,但2022年度的投资收益均为负数,其他人同上,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欠稳定,目标未完成。
2.社会效益。2022年为602名转移及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保障了参保人员退休后生活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比例为100%,职业年金覆盖面提高;2019年8月16日湘人社事函〔2019〕28号文件规定全省按照统一标准计算利率定价,规范了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职业年金补记与记实,提高了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提升了职工忠诚度和归属感;切实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目标完成。
3.可持续影响。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目标完成。
4.满意度。经统计,财政供养人员满意度为90.35%,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单独管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区社保中心及时将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资金归集上解到省社保中心,保障职业年金基金账户安全。
省社保中心统一管理,进行投资运营,确保保值增值,稳定个人投资收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欠细化。区社保中心年初仅设置“辞职、辞退、死亡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人数≥60人”,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辞职、辞退、死亡及调出人员人数;未设置向区财政申请补记及记实资金频率、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归集上解到省社保中心频率等指标。
原因分析: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欠规范,未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的学习。
2.部分职业年金转移方式欠规范,涉及金额3.01万元。2022年度存在由区职业年金组负责人尹某转交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的现象。其中12月转交鼎城区民政局退役军人杨某职业年金3万元;3月1日提前转交鼎城区农林场动物防疫站王某职业年金36.04元,王某个人缴纳职业年金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原因分析:一是因部分人员未安装手机银行,对手机转账操作业务不熟悉,为加快完成工作任务,委托工作人员进行办理;二是部分人员为尽快领到养老待遇,所欠工资差异由个人承担,对职业年金业务不熟悉,委托他人代办。
3.项目管理不规范
(1)未对资金记实对象及区财政应承担资金部分进行复核。湘人社函〔2019〕25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供款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本息部分需要记实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时,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但区社保中心仅对记实人员是否已停交养老保险及记实结束月份是否正确两个方面进行复核。一是未核实记实对象所在单位是否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二是未核实记实对象是否符合财政供养人员条件;三是对于后续才变更为“财政全额供款单位”人员或单位,未区分时间段分别审核。
(2)职业年金记实补记流程欠规范。湘人社函〔2019〕257号文件规定: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单位于每月18日前交社保经办机构汇总统计,逾期则顺延至下月。但部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当月18日以后申请审批记实,区社保中心未顺延至下月汇总统计。
(3)未核对科目入账情况。财务人员未对系统推送的财务明细账中“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科目中存在明显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核对并找出原因。
原因分析:一是区职业年金组工作人员对一体化系统不熟悉且对职责划分不清晰,认为记实人员的身份审核工作是其所在单位及机构编制委员会等部门的职责;二是区职业年金组经办人员未严格按照上缴文件要求实施。而是根据每月需向区财政局提交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报告日期作为截止日期,将报告日期前已审批的记实金额同时纳入当期资金申请明细中;三是系统根据业务数据自动计入此科目,未处理系统错误。
4.二次记实单位审核不规范。由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和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简称区人民法院)从2018年1月1日起属于省直管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从2018年1月1日起属于常德市直管单位,2018年1月1日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由区财政局承担,之后由单位自行承担。上述单位需要先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再办理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存在以下问题:
(1)同一年度记实补记方式不一致。一是部分人员即时记实。如鼎城区教育局涂某于2022年6月调转至高新区管委会,但区社保中心2022年7月为其办理了职业年金记实。二是部分人员延迟记实。如丁某于2018年4月从鼎城区调转至高新区管委会,但于2022年10月办理退休时才分时段进行职业年金记实。详见附件4。
(2)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未经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核。2022年度上述三家单位合计办理退休、调出、死亡职业年金记实人数15人,其中区财政记实明细表中未经预算股审核人数9人,涉及区财政局承担职业年金记实金额21.99万元。
(3)往来收据管理不规范。2022年度区社保中心存在9笔上述单位的收款记录,其中4笔收款未附收据。在附收据的收款记录中,存在收款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但收据开票日期为2022年7月7日、以及收款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但收据开票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等现象。
原因分析:一是区社保中心未明确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三家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方案;二是以上三家单位从2018年1月起不再属于鼎城区财政体系,鼎城区预算股财政系统中无法查询这三个单位的相关情况,部分资料送审审核;三是财务人员未及时与业务人员进行对账。
5.档案管理不规范
(1)部分职业年金记实档案不完整。一是如职业年金记实档案编号311,记实档案资料中仅有申请表和记实补记人员明细,无记实/补记通知。二是2022年度职业年金补记及记实人数合计602人,其中4份档案未归集。
(2)部分补记及记实职业年金档案重复。如职业年金记实档案编号98和227中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记实期间、记实金额均一致。
(3)档案未分类存档。区社保中心“A1类100年在职人员异动申报”档案中,异动内容包含:死亡、辞职、转入、转出。未分别存档。
(4)退休档案审核不严谨。区社保中心提供的退休资料审核标准不一致,审核单位及签章不完整。如记实档案编号444涂某退休身份为干部,《常德市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中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栏未盖章,组织部、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栏未盖组织部证明章。又如档案编号191唐某退休,异动申报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栏初审意见与复审意见均未盖章及签名。
原因分析:区社保中心聘请外部单位进行档案装订整理,整理后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未进行详细审核;各类档案归档未明确具体标准;档案管理人员未建立档案检索目录电子档。
6.部分目标未达标。如经统计2022年职业年金记实补记财政拨付计划表,2022年度合计记实602人,仅17人在当月及时完成审批,补记及记实审核及时率未达100%。2022年实际支出3,071.04万元,超年初预算2,500万元。
原因分析:一是申请补记与记实时经多级复核,分别由单位呈报、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实、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后才能提交至区职业年金组审核;二是职业年金政策及要求宣传力度不够,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三是预算编制测算欠精准。
六、有关建议
(一)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区社保中心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资料按年度设置可量化、可监控和可评价的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合理匹配预算资金。建议将辞职、辞退、死亡及调出人员分开填写绩效目标。
(二)规范职业年金资金缴纳管理。后续要求退役军人所在部队直接将职业年金转入职业年金归集户,杜绝个人转账行为。
(三)规范项目管理
1.加强职业年金记实人员资格审查。区社保中心一是积极对接各部门,准确核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名单及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并要求在职业年金记实前先通过其他部门核实与审批。二是对以前年度单位性质有变更且已记实人员进行清查,核实职业年金记实金额准确性。三是后续在办理单位整体性质变更时,加强流程审核,核实应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是否已足额缴纳。
2.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准确汇总每月记实金额。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应加强系统功能及逻辑关系的学习,组织系统操作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准确理解业务知识;加强财务审核力度,提高财务核算准确性。
(四)规范二次记实
1.保持同一年度记实补记方式一致性。对于同一业务前期与后期处理方式不一致的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取得处理方式不一致的相关会议记录或证明资料。
2.加强职业年金记实审核。所有由区财政局承担的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均应经区财政局预算股审核,加强资金监管。
3.规范收据管理。后续财务人员应与业务人员加强沟通,每月对账,严格按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开具收据。
(五)规范档案管理
一是区社保中心应重视支持档案管理工作,将记实补记资料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二是整理档案时,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避免档案重复。三是制定档案的分类标准,例如按照项目、日期、部门或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四是应统一退休资料审核标准,加强资料审核的严谨性,以确保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六)提高项目产出效益
一是加强时间节点管理,明确实施过程关键节点;及时提交资料向相关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加强职业年金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提高资料的准确性。
二是提高预算管理准确性。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准确测算当年退休人员及应记实资金,准确提交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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