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4年春季江南城区中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春季江南城区中小学转学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
转学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上限控制原则
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安排插班生。
3.依法保障原则
根据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二、 申请对象
转学插班生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在校生。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转学。三年级及以下的,要求该生一年级入学时当年8月31日前年龄满六周岁。
三、提交所需资料
申请对象类型 | 需提交材料 |
类型一:具有江南城区户籍 | 户口本 |
类型二:具有江南城区房产 | 1、户口本; 2、不动产证(房产证); 3、无不动产权(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电气等缴费单据。 |
类型三:无江南城区户籍及房产 | 1、户口本; 2、在江南城区居住工作半年以上的有效合法证明:(1)居住证;(2)无法提供居住证的:①提供房管局备案的房屋助贷登记证(限2023年8月1日前);②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③工资证明。 |
备注:请申请对象根据各自类型提供相应资料。
四、 时间与地点安排
转学插班生学位申请具体安排如下:①申请所需资料:见本通知第三点中的“所需资料”。②申请方式:进行现场申报。③申请时间:2024年2月18日—21日。④地点:鼎城区教育局三楼基教股办公室。
转学插班生安排到校公示时间:2月26日前(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五、相关说明
1.转插生全部服从学位调剂。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待对象凭相关证明享受优惠政策,因工作异动调入我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江南城区公办学校的,须单位出具工作调动函。
3.凡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无条件清退。
详情请咨询0736—7385303。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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