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1名,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3件。以上案件全部在鼎城区政府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兼设,兼职工作人员6名。执法设备2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1支),询问室、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1期31人次,案件评查1次1本。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芙蓉(常德)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1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0份。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2023年未作出行政处罚,办理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3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落实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事中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我局本年度办理的3件行政许可,已按照要求在鼎城政府网站公示。
2.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3.推进落实财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根据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等因素,制定了单位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
4.实施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从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四个方面阐述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
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实施要求及减轻、从轻、从重及不予处罚的适用规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管理。一是把好编制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为行政或事业编制。二是把好岗位关。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要求调任行政执法岗位的必须及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的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三是把好培训关。每年组织持有行政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五)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价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自评。2023年,我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省财政厅制定的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评得分为99分。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有待提升。
2.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高,由于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欠缺,案卷整理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完成好手头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学识和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
2.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进一步对案卷文书的内容和案卷的制作进行细致的检查,对存疑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对评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案卷档案质量。
3.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提升财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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