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机构名称 | 抽查事项 | 职权依据 | 职权类型 | 责任处室 | 抽查方式 |
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8月3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参与建筑经营活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行政检查 | 建管站 | 实地核查 |
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廉租住房保障户、经济适用住房已购户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检查 |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四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 行政检查 | 城建监察大队 | 实地核查 |
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行政检查 | 招标站 |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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