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8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名,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593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设备6台(具体到执法仪1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期142人次,案件评查2次25本。我局法律顾问为天迪律师事务所邹晓帮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0份,均经过法制审核,合同4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
1、行政执法职责梳理情况
(1)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我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职责共84项。其中,一是行政审批19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筹设审批;分立审批;设立审批;终止审批;合并审批;变更举办者的审批;变更办学地址的审批;变更名称审批;变更层次类别审批;直接设立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校车运营单位的设立审批;换发校车运营单位设立核准通知书.二是行政处罚30项:对校外教育机构有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处罚;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处罚;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处罚;中小学办学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对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招生的处罚等。三是行政给付1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给付。四是行政检查25项: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检查;对市、县考试机构及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点学校保密室检查验收;对民办学校的督导检查;对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对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监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检查;本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办学水平的管理指导和评估检查等。五是行政奖励5项: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对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对中小学三好学生的奖励;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六是行政确认1项: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认定,名师工作室认定。七是其它行政权利3项:对学生申诉的处理;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2)制定和执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情况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和学校办学水平,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教育法治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鼎城区教育局制定了《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检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全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公办在编在职教师。检查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检查方式为:区教育局成立2023年鼎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队伍,组织领导相关责任股室执法人员,采用重点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
检查事项包括:一是对学校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行行政检查;二是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行政检查;三是对中小学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全区幼儿园进行行政检查;五是开展区级教育督导检查;六是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考试、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七是对全区公办在职、在编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八是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督查;九是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安全进行监管检查;十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进行检查。
各项检查由各职级股室按工作计划均已进行,并将检查通报发放全区各学校。
(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厅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结合《湖南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按照“双减”政策的要求,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办将开展为期10天的校外培训学校安全工作和规范办学情况合规性抽查,抽查范围是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抽查内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办学环境、内部管理和安全隐患等方面。抽查比例为按总机构数10%抽取建立任务。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检查人员记录于监管信息平台。
本次共抽取了常德市鼎城区韩公渡镇缪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若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梦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创艺名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燕群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鼎城区魅力口才表演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艺舞舞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共9家公司在9月25日前完成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
鼎城区教育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时全面执行“四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开展行政执法考察学习,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流程规范执法案件,对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审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四是规范公示制度。1、强化事前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局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开并更新机构概况和职能、公开办事指南、教育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地方教育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着重公开涉及招生入学、教师招聘、各类考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规范事中公示。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3、加强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切实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内设法治机构法制审核人员2人,外聘法律顾问1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
鼎城区教育局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服务对象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同时建立“容错”机制,对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例如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实际达到办学标准或条件,及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消除不良影响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或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处罚,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对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影响的减轻处罚。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坚持法律底线,强化开放包容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严守执法监管底线、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实施分类监管。准确把握法规政策规定,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特点,对违法行为施以准确合理的行政处罚。对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特别是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处理;对主观非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指导服务对象规范提升。
2、坚持过罚相当。遵循执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综合裁量的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原则上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约谈等措施进行纠正,促进服务对象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履职过程中在以下环节应实施行政指导。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办事流程,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二是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在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告知其需取得哪些许可才可经营的许可项目。三是其他符合行政指导的情形。
4、服务对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实行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措施。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及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学校(幼儿园)或办学机构存在如安全、食品卫生不规范现象,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多种方式,指导其整改、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同时,推行“一次检查多个事项”做法,减少对服务对象检查频次,不搞“一刀切”。
(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落实机构编制,我局设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各具有执法职能的股室站办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审批服务股具体组织实施。现有28名拥有行政执证的执法人员。现有执法仪1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1间、经费配套保障到位。
运用“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中学等43所学校实施开学工作检查,对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中学等8所学校开展了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检查,对常德市鼎城区梦想家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检查,对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金苹果幼稚园等37家幼儿园的经营进行了检查,对常德市鼎城区严家岗小学等8所学校教材选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023年,组织本局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共有18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证,我局现有28名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队伍。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区教育局组织全体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推进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结合教育实际,将普法工作与安全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行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
(六)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价情况。
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实行办案首问责任制,从案件受理到办结、反馈当事人,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严把程序关,做到了“零复议”“零诉讼”。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中小学办学情况、教育机构依法办学等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今年以来,共随机抽取了9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是否依法办学进行了抽查检查。
通过“互联网+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执法人员通过扫描湖南省营商码开展检查的意识,确保了监管行为覆盖率均达到100%,提高检查效率。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亟待扩充。由于基层工作繁杂,且教育部门执法权限较小,可配备的专职行政执法人员较少,无专业的执法部门,存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人员不固定等情况。
二是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不够。现行教育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细化或已经滞后,教育部门执法职权不够清晰、较为被动,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执法手段。
三是教育行政执法综合机制还不完善。各执法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不畅,难以有效发挥协作合力。
四、下部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将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执法单位。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问题与不足,结合我局实际,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弥补不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执法工作:
一是增强专业知识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入手,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树立教育部门严格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一方面请专业人士对各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各单位骨干力量进行相互讨论,营造学习氛围,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二是推动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提高专业执法人员配备数量。
三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教育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实现高效高质联合执法。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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