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申请客运班线的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原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自行终止;需延续经营的,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目前,我区部分单位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还未办理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请从即日起30日内完成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期满后,我单位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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