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鼎卫消罚字〔2024〕1号
被处罚人:湖南花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PJA1R5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火焰社区7区2栋北3号4楼,法定代表人:何建英。授权受委托人:李明钊,性别:男、民族:汉、年龄:24岁,住址:湖北省恩施市红土乡大岩村后坝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4228012001******11,联系电话:1331956****。
我局接到市民热线转来的投诉后,2024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常德市中润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纸杯陈列架上摆放有5提“若昱”牌时尚纸杯外包装标注有“品名:时尚纸杯、材质:食品级口杯纸 +聚乙烯、生产许可证:湘XK16-205-08888、执行标准:GB/T27590-2022保质期:3年、生产日期:见包装(2023年11月10日的2提、2024年1月11日的3提)、产品类别:食品接触用、符合性声明:本产品符合以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27590-2022、GB4806.1-2016、 GB4806.7-2016、GB4806.8-2016、湖南花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火焰社区7区2栋北3号4楼、生产商:湖南世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南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电话:0731-83836388”等内容。在外包装标签上未见标注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线索,我局查实这款时尚纸杯是由你公司直接供应送到常德市中润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经调查,生产厂家湖南世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取得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湘卫消证字(2018)第0018号)。对你公司的经营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3月11日立案查处。
经查实,你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纸杯)在标签上未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一)书证:1.鼎城卫监局举报受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3.徐军、夏绍军、何建英、李明钊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份)、4.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湘卫消证字(2018)第0018号)复印件(1份)、5. 长沙花儿家居用品商行销售单(XK-20231206-0018、XK-20240119-0003)复印件(3份)、6.授权委托书(2份)、7.地址变更说明(1份)、8.关于供应商变更说明(1份)、9.送达方式确认书(1份);(二)视听资料:1.现场照片(1张);(三)当事人陈述:李明钊的《询问笔录》(1份);(四)物证:“若昱”牌时尚纸杯(5提);(六)证人证言:夏绍军的《询问笔录》(1份),(七)现场笔录:1.现场笔录(编号:2024-3-20)(1份)、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常鼎卫消证保决[2024]3号(1份)、3.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常鼎卫消证保处[2024]3号(1份)。
本局已于2024年3月19日,向你公司受委托人通过微信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受委托人通过微信回复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消毒产品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买到合格的消毒产品,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让市民买到放心、合格的消毒产品,必须严厉打击消毒产品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你公司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的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你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的消毒产品(纸杯)包装标签上未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内容,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你公司的该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形。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合议形成一致处理意见后,经本局审批同意,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限你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459号,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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