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文体器材储存用房方案的公示
文体器材储存用房相关利害关系人:
文体器材储存用房位于江南城区阳明大道与花溪路交汇处东南角,该项目为临时建筑,总建筑面积542.4㎡,建筑高度4M,建筑层数1层。业主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该项目总平面图(如图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5:30),你们对此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到我局反应;如申请听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拯东 周伟俊
电 话:7821000 7821115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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