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的公告
常德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住建部令第80号)第十六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三十条,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建设的鼎城区碧桂园天悦湾工程,存在未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不良行为。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拟记录你单位 一般 不良行为一次。你单位收到该告知书后如有异议,可在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逾期则视为认可上述事实。
因与你取得联系,你拒绝告知送达地址也不配合前往调查,导致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常鼎建告[2024]06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彭万珍、尹锋 0736-7373083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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