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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2024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来源:鼎城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1号)文件及市教育局相关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人事股、基教股、体卫艺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工作由人事股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培养学校

2024年我区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省项目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共计20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所,专业人数分配为小学教育20人。

三、培养模式

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 号),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 7:3 比例分担。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持鼎城区户籍且为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常德市2024年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我区公布的专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热爱乡村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鼎城区乡村小学或幼儿园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1.公布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8点开始至14日17:30止,各学校应在报名截止前将报考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户口簿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档发电子邮箱至343509285@qq.com。联系人:赵雄,电话:7379268。

3.个人自愿报名。鼎城区户籍区内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在常德市范围内异地就读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鼎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鼎城区教育局人事股1报名。

报名时,应按《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2寸)。

4.毕业学校初审推荐。鼎城区户籍区内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上报鼎城区教育局人事股1。鼎城区户籍在常德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将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报送鼎城区教育局人事股1。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区教育局初选。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以及异地就读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参照鼎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总成绩]×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符合志愿条件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在参与非民族乡计划志愿选拔时,只能使用其原始中考成绩(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其原始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考生总成绩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7.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区教育局依据本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

(2)体检。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鼎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市教育局审核和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10.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1.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七、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以下乡村小学、幼儿园任教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签订协议的县以下乡村小学、幼儿园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附件: 1.鼎城区2024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2.202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3.鼎城区2024年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汇总表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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