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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公告(2024)年字第6-6号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21:06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人刘保菊对坐落在鼎城区许家桥乡六〇一社区原登记于黄祖信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常鼎房权证许家桥字第0058844号、土地使用权证常鼎国用2003字第0903号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鼎城区桥南市场五楼)。

联系电话:0736-7390870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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