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4年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三级美丽乡村联创”要求,现就申报创建区级美丽乡村(和美湘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村所在县市区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创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主动服务,先锋表率作用发挥较好。
2.创建积极性高。创建村所在县市区建立了稳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投入机制、长效管护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需求强烈、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当、保障得力。农民群众广泛支持,投工投劳积极性高,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示范创建。
3.发展基础较好。乡村建设行动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稳步实施,农村道路、供水、能源、通讯、住房安全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村养老、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4.乡村治理有效。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村民议事协商民主,村规民约务实管用,移风易俗有效推进,乡村治理规范有效。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支持创建:一是村或村“两委”班子成员近5年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二是具备连片示范创建条件的核心村;三是有稳定建管资金和机制保障的建制村。
近3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支持创建:一是村“两委”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二是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三是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负面舆情;四是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或处罚的事项;五是发生农房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申报程序
1.村级申报。按照自愿创建、公正择优的原则,将2024年度区级美丽乡村创建申报推荐表(详见附件1)报区农业农村局。村(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乡镇推荐。乡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科学性进行初审和实地复核,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3.验收评价。2024年9月24-2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对申报单位进行评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按得分高低选取前十名的村(居)纳入2024年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范围。
三、申报资料
申请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一份完整电子版 (word版本或PDF版):
1.创建单位工作情况总结;
2.2024年度区级美丽乡村创建申报推荐表。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ingcheng.gov.cn)上发布《鼎城区2024年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申报指南》公告。
(二)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填报《2024年度区级美丽乡村创建申报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将资料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鼎城区农业农村局3-6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未尽事宜,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文勇;联系电话:13974283233
附件:1.2024年度区级美丽乡村创建申报推荐表、2.2024年区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考评计分表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