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备注 |
1 | 常鼎国用(2010)第7118号、常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23830号 | 沈金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30703001003GB00008F00010773 | 鼎城区玉霞街道鼎城路桥南市场7C1608号 | 司法拍卖 |
公告单位: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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