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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6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唐琴英因保管不善,将湘(2023)鼎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19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声明人:唐琴英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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