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启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电子证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同意在常德市全域范围内开展动物检疫(产品B)无纸化出证试点的函》(湘农办函〔2024〕44号)和常德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常德市动物检疫(产品B)无纸化出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决定从2024年10月1日起启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电子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1日零时起。
二、适用范围
对在本省范围内销售的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电子证。
三、相关事项
1.10月1日零时起,对在本省范围内销售的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电子证,不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纸质证。对销往省外的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纸质证。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电子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纸质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农贸市场摊位、超市、门店等所有肉品经营场所应主动公示检疫二维码(湖南省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方便扫码查验。
4.公众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百度APP扫一扫”、“QQ浏览器扫一扫”扫描检疫二维码(湖南省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证的真伪,查询动物产品的来源、检疫证明等信息。
特此通告。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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