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不动产测绘管理投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地籍测绘投诉渠道和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投诉处理工作公正合法、规范统一、廉洁高效,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的
投诉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及时、恰当处理投诉是听取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监督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二、管理部门:鼎城区自然资源局(投诉电话0736--7821000)
三、适用范围:测绘资质单位在鼎城区行政区范围内从事的测绘活动。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特别是不动产测绘项目完成及质量情况;
(二)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符合情况;
(三)是否有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四)是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五)是否有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六)是否有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
(七)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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