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水污染执法疲软等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水污染执法疲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23号):2021年以来,常德市及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对水污染物直排等问题执法疲软,处罚案件很少。2023年7月底,督察组暗访期间现场交办了属地交通部门有关船舶污染物直排问题,但大部分问题交办后未及时查处,导致部分违法问题证据灭失。

整改目标:加强内河船舶的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船舶污染物非法排放违法行为,完成督察暗访交办船舶污染物直排线索的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到位。

整改措施:

1.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加大辖区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检查力度,重点整治管控区内船舶违法排放含油污染物、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船舶污染物行为,严厉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程序,促进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合规储存、达标排放、按规定交付和接收、及时上岸转移处置。

2.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航运公司、船舶、船员的宣传,督促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及人员培训,按要求配备防污设施,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水上交通人员环保主动意识。

3.严厉查处暗访交办违法问题,鼎城区对湘桃源采2178号船舶污染物直排线索进行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到位。

主体责任单位:鼎城区委和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

牵头验收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6次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船舶12艘。

2.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航运公司、船舶、船员的宣传,已累计宣传178余艘船舶,580余名船员。

3.2023年9月,已对湘桃源采2178号船舶污染物直排线索进行立案调查,针对该船的违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对该船舶厕所蹲便器进行了封堵,已排除生活污水直排隐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5日

受理部门:鼎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84815

联系地址:鼎城区玉霞街道临沅路309号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