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兆云因保管不善,将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00946号、常鼎国用(99)第0087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声明人:陈兆云
2025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陈兆云因保管不善,将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00946号、常鼎国用(99)第0087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声明人:陈兆云
2025年1月1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