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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事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实施对象是否涉企备注
1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六条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三十八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三十四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百三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法人
4食品生产许可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将附件第81项和82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公民
7股权出质的设立行政确认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行政裁决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根据2020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法人
9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行政裁决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8年3月19日施行)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1987年发布)
第六条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并根据仲裁检定的需要提交申请书副本。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封存或者暂扣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1查封、扣押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第六十条对已经发生滥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在一定期限内中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限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等措施。对不再作为药品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标准,并予以公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该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345号)第十三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22号)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查处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3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22号)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查处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4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的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军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7号)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封存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四十四条  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6对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法人或其他组织
17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的查封或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0号)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也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8对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务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第四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9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29号)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0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禁止传销条例》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1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禁止传销条例》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2号)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05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4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封存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0〕第53号;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正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三条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化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有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决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5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扣押相关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445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6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4号)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7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2号)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8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314号公布)第二十条 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在实施棉花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经营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棉花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经营活动有关的情况;(三)查阅、复制与棉花经营有关的合同、单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四)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9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禁止传销条例》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0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第4号)第六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1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主席令第10号公布,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查封、扣押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产品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由发现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封、扣押,提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该产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对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2007〕第503号)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4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药品等控制措施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第三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药品等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组织救治患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5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等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6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违法情形的药品或者疫苗及其有关材料,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监管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31号)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68号)第四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疫苗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疫苗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供应、销售,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第六十条对已经发生滥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在一定期限内中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限定其使用范围和用途等措施。对不再作为药品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标准,并予以公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该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7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中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3.《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管理或者财政预算外收入管理。收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账册。属于财政预算内的资金应当全额上缴财政,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属于财政预算外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由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4.《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以及实施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开展市场巡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有关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账簿、单据、凭证、文件、计算机存储信息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和举报人,为投诉和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建立价格诚信登记制度,提供价格诚信咨询,公布价格诚信信息,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第三十六条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依法监督本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以及其他法定价格措施。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8会展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的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1.《湖南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二条 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展会,应当加强展会期间的专利保护。国家规定应当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的展会,展会主办方应当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派员进驻。展会主办方应当与参展方在参展协议中约定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不得假冒专利。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展品或者技术,展会主办方应当查验专利权有效证明,参展方不能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不得允许其以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的名义参展。
2.《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年第1号令)第四条  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在展会期间,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9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网络交易监管股《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35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0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还应当履行抽样检验、统一销售凭证格式以及监督入场销售者开具销售凭证等管理义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2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中队《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 2006年第17号)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3零售商促销行为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中队《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4对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拍卖人进行登记注册;(二)依法对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三)依法查处违法拍卖行为;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5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计量工作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6纤维制品(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和纺织面料)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所属的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质量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设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纤维制品质量实施监督;没有设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对纤维制品质量实施监督(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统称纤维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纤维制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对生产企业生产学生服、用于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辅材料、设备、加工过程等加强监督检查。
对公益活动中使用纤维制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在纤维制品生产销售相对集中地区,根据业户数量、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和质量状况,确定重点区域场所名单,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检查项目,加强重点区域产品的质量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7对强制性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公布 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订)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8对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市监总局令第31号)第九条 零售商品经销者不得拒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9对工业产品质量实施抽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国务院令42号)第十六条 各质量监督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单独组织或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的生产、储运和经销等各个环节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抽查样品,并在检测手段和工作条件方面提供方便。 除国家已有规定外,质量监督机构抽查产品,不准向企业收费,以保证监督机构的公正性。质量监督机构所需的技术措施费用和检测费用,按实际需要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解决。 各级经济委员会负责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0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96年6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的进口计量器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承担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3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标准化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4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第三十八条  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中资认证机构、在境内生产加工且在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5对拍卖活动的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2017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第二次修订,2020年10月23日第三次修订)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拍卖人进行登记注册;(二)依法对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及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三)依法查处违法拍卖行为;(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6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设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没有设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质量监督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并列使用时,统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三十八条 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比照本条例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7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8对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签合同实施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股《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2011年发布)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签合同的行政监管,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药品管理法》、《合同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购销双方的合同欺诈及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9对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股、
药械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七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0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1.《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 第76号)第二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2.《湖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物品编码机构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1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2对企业公示信息、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8月7日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四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抽查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3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对进入集贸市场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协助;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4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第十八条 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凡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
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5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第十八条  对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和监督试验。凡无产品合格印、证,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出厂。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凡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销售。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
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6企业公示信息情况的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8月7日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第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企业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收集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三)向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四)依法查询涉嫌违法的企业银行账户;(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职权的,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7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8对计量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分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9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实施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第十一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0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1对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2对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3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4负责履职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5产品认证监督检查:1.自愿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2. 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1.《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三十七条  地方质检两局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6对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监督抽查实施过程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检验机构,必要时可暂停其3年承担监督抽查任务资格,并按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应该是由产品质量监督科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全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7对企业登记等行为的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八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监督企业是否按照《条例》和本细则规定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监督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事项以及章程、合同或协议开展经营活动;(三)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四)监督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十六条 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均有权对管辖区域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当接受检查,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账册、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国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本办法办理营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监督外国企业是否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督促外国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四)监督外国企业是否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3.《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被授权局的登记管辖范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授权文件中列明。被授权局负责其登记管辖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8无照经营的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6日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7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日质检总局令第116号公布)第四条第二款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履行节能义务,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0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2号)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第十六条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010〕第247号)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三)产品标识、实物样品、产品说明、产品广告、合同约定等表明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0〕第133号)第三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1对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四十三条 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2对棉花收购、销售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9号)第三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棉花收购、销售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现场检查、调查、查阅、查封、扣押等职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3对合同行为的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5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不对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作出认定,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4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中队《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5企业名称的监管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企业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处理企业名称争议,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责令企业变更名称。对不立即变更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纠正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已经登记的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6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7组织实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主席令第71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三款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第十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8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89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第十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发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七)项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0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8月7日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法人或其他组织
91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登记机关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2.《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公示。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验结果、消费投诉等信息,依法对违法失信经营者实施惩戒。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2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股、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令第440号,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第四十三条  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刁难企业的,企业有权向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投诉。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3对能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八条 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2.《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令第17号)第六条第二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令687号修订)第十五条第二款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5价格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和反垄断调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执法中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4.《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有关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账簿、单据、凭证、文件、计算机存储信息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物,必要时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5.《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价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服务价格工作。第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服务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6.《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接受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账册、收费票据等有关资料。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7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股、药械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8对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股、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99对化妆品实施抽样检验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23年第5号)第四条第三款  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上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要求,承担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第五十五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公布本部门组织的抽样检验结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0对食盐专营和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队《食盐专营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102对一类产品备案后的备案人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第一百零五条 承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后监督中,发现备案资料不规范的,应当责令备案人限期改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3食品监督抽检、抽样检验(监测)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4对化妆品经营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5对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类)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二条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2号)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6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第一项  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监督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 
107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质量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第四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主管部门通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对疫苗进行抽查检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8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九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并对下列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否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三)生产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必要时,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对为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09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五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10对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及时将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第二十一条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以及向我国出口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3.《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第二十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召回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食品经营股、药械股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发现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消费者停止经营和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采取补救、销毁等措施,记录相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并将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理情况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器械受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发现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并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和通知情况。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认为属于依照前款规定需要召回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召回。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
3.《药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9号)第八条  召回药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配合、协助做好药品召回的有关工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行政检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七十三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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