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杨冬初因保管不善,将常鼎国用(2008)第7373号、常鼎房权证武陵镇字第1288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声明人:杨冬初  

2025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