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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鸿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09:32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环鼎建〔2025〕3号

湖南鸿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湖南鸿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湖南鸿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鸿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水泥制品建设项目位于鼎城区中河口镇长坝村一组,总投资65.449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租用祥福农机专业合作社厂房、办公用房等,建设年产100万件水泥制品生产线。

二、该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已由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报告表》给出的环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报告表》受理后网上公示情况等,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

下环保工作:

1、进一步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坚持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产品养护,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有机农肥不外排。

2、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泥仓筒采用布袋除尘措施;投料混合、堆场、原材料卸料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投料采用喷雾除尘,卸料采用雾炮机除尘,原材料仓封闭,采取喷雾降尘。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控,落实基础减振、消音、密闭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进一步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池沉渣用于路基铺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应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合理处置。

四、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你公司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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