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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推荐政府储备粮订单收购种植大户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09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农林场:

为激励广大种粮者的积极性,提高种粮者的种植效益,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政府储备粮收购任务,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鼎城区农业农村局、鼎城区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联合推广政府储备粮收购订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单收购对象、质量品种及确定程序

(一)收购对象

鼎城区辖区内,2025年度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早籼稻(圆粒型)种植者。

(二)质量及品种

国标三等及以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圆粒型早籼稻。

(三)确定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种植者自愿报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集相关情况,并填写《鼎城区人民政府储备订单意向征集汇总表》

2.择优遴选。根据报名情况,如果全区所有报名的早籼稻(圆粒型)种植者订单总量小于政府储备粮当年度收购量,则全部纳入政府储备粮订单范围;若订单总量大于政府储备粮当年度收购量,则按优先规模种植大户、优先规模产后服务中心等条件择优遴选储备粮订单种植者。

3.合同签订。对择优遴选的储备粮订单种植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分别与中央储备粮常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常德市储备粮油有限公司、湖南常德国家粮食储备库签订政府储备粮订单收购合同,每户仅允许与上述一家企业签订储备订单收购协议,不得同时与几家企业签订储备订单收购协议。

4.补贴发放。政府储备粮收购工作结束后,湖南常德国家粮食储备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交售合格粮订单种植户名单及订单收购数量,由区农业农村局依程序向区财政局申报补贴,区财政局将补贴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

二、补贴政策

1.履行了政府储备粮订单收购的种植者在市场收购价收购的基础上予以订单收购补贴,标准为3元/百斤。

2.种植者交售政府储备粮按400公斤/亩折算种植面积,每名种植者售粮总数折算面积不得超过种植者自己实际早稻(圆粒型)种植面积,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3.为体现公平性、普惠性,让更多的种粮农户受益,每名种植者订单合同签订补贴数量不超过400吨,面积不超过1000亩。

三、工作要求

1.订单计划须具体落实到早稻(圆粒型)种植者,收购的粮食必须是种植者当年当地生产的早籼稻(圆粒型),且数量不超过种植者自己生产的早籼稻(圆粒型)总量。不得将储备订单计划下达给非实际种粮的农户。

2.因涉及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种植户种植面积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区域订单户种植情况逐户核实。区财政局将对申报面积的真实性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运用。

3.请于5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档和扫描件报送至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人:雷勇,联系方式:2761527,邮箱dcqlsjtkg@163.com。

附件:鼎城区政府储备订单意向征集汇总表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鼎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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