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结合全区实际,现就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鼎城区各乡镇(街道、场)、村(居)。
(二)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同一单位、相同的建设内容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四)财政奖补资金严格遵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主要支持以下3个项目:
(一)公共文化建设项目
1.支持内容:支持乡镇开展公共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树立乡村文明新风。
2.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乡村公共文化基地,探索创建乡村建设新亮点、新模式、新机制。
3.扶持方式和使用方向: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红色文化旅游升级项目
1.支持内容:在鼎城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址地区建设文体活动中心,修缮革命烈士纪念碑,扩充红色文化纪念展览馆,配套周边设施设备等。
2.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充分挖掘文化遗产中的红色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文化中心。
3.扶持方式和使用方向: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新建和升级改造、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乡村治理模式创新项目
1.支持内容:开展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德育引导作用;稳步推进“互联网+”、电商平台等进村,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
2.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治理工作亮点,示范带动全区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3.扶持方式和使用方向: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新建和升级改造、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资料
申请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奖补资金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和资金筹措、实施进度、预期效益)
3.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告。
(二)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公告内容,填报《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同时将资料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鼎城区农业农村局3-6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形成审查结果。
(四)研究审批
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五)结果公示
实施项目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
五、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鼎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贵芳;联系电话:0736-7701020。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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