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船舶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 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问题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
主体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
牵头督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加强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运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与环保设施设备,保障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持续正常运转。
整改措施: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我区无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城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由清沅公司负责。针对十美堂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问题,我区十美堂镇采区与清沅公司签订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合同。
2.加强运营能力建设。要求清沅公司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环保设施,保障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清沅公司履行了工作职责,服务到位,有能力保障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
3.强化督导考核。要求清沅公司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我区采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无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城区船舶污染物接收由清沅公司负责。针对十美堂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问题,我区十美堂镇采区与清沅公司签订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合同,要求清沅公司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环保设施,保障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清沅公司履行了工作职责,服务到位,有能力保障采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同时,区交通部门也将要求清沅公司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我区采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7384815
联系地址:鼎城区临沅路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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