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船E行”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船E行”监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船舶的数智化监管手段存在薄弱环节。船舶的实时在线监管未实现全覆盖;“船E行”在使用中会出现瘫痪或闪退状况,操作人员和船户无法接收和提交数据,导致船只日常监管工作出现空白。
主体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
牵头督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督导单位:
整改目标:加强“船E行”系统维护管理,强化市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的智能化监管,实现船舶在线监管全覆盖。
整改措施:“船E行”系统维护管理虽在省、市一级,但我们积极作为,主动与市水运事务中心等主管部门进行了对接,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环保意识,在航道巡查中积极、耐心引导船舶经营业主使用“船E行”。二,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船E行”监督使用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主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耐心引导船舶经营业主使用“船E行”,督促“船E行”监督使用管理,确保了监管全覆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鼎城区交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7384815
联系地址:鼎城区临沅路
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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