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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330号) 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鼎农工〔2025〕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鼎城区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区实际,现将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鼎城区辖区内的行政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2.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原则。严格遵循“因地制宜、一村一品、村企协作”的发展原则,突出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4. 相关要求。每个行政村仅允许申报1个产业项目,严禁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或虚构项目信息等违规行为,每个协作经营主体仅限关联2个与经营主业有关的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单位所确定的产业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具备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源条件;遵循衔接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与基本规范,优先形成产业发展直接所需的固定资产,不得将衔接资金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列入项目建设内容;每个申报单位应与1家社会信誉良好、技术实力突出、渠道优势明显的市场经营主体达成协作;申报单位应充分评估市场前景与发展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保全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资金年化收益率不低于6%;协作经营主体应承诺为申报单位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服务,并达成产品收购协议,提高项目资金和资产保全能力与收益水平;申报单位与协作经营主体应主动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

5. 限制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协作主体不得有以下相关情形:在实施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过程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列为惩戒对象,且仍处于影响期、惩戒期内;申报单位在2021~2025年间,已经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过拟申报产业类别的项目;申报事项已列入其它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无论该事项是否建设或资金是否拨付。协作经营主体近三年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失信记录;在本年度内,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纳税申报、质量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义务;无法提供从事行业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支持条件的情形。

二、支持标准和内容

本次衔接资金计划投入860万元,用于支持粮油、水产、果蔬茶等3大类农村集体经营产业发展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1. 粮油产业项目。种植环节,可用于购买一年生或一年多茬作物(不跨年度)循环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含种子、农药、肥料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跨年度作物,可用于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或用于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生产及仓储设施购置与建设等(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加工环节,可用于烘干、筛选、分级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2. 水产产业项目。养殖环节,可用于养殖所需的养殖池、工厂化养殖及仓储设施建设,以及投喂、增氧、捕捞等设备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或用于购买养殖周期不跨年度的循环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种苗、饲料、药剂等)与社会化服务;对于养殖周期跨年度的,可用于购买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工环节,可用于宰杀、分割、清洗、包装、冷藏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3. 果蔬茶产业项目。种植环节,可用于一年生或一年多茬作物(不跨年度)循环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含种子、农药、肥料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跨年度的作物,可用于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或用于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生产及仓储设施购置与建设等(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加工环节,可用于烘干、筛选、分级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三、 支持方式与项目验收。

项目资金使用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资金的投入进度均达100%,方可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依程序拨付。所有项目应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如下达项目批复文件中另有明确,以批复文件要求为准;项目建设单位未遵守验收时限要求,视为主动放弃项目实施资格。

四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9月26日18:00时前,将申报的纸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电子档,报 送至鼎城区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股。具体申报资料如下:

1.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需包含: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3.项目绩效目标表(明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五、评审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等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 组建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在鼎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下达项目批复文件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勇; 联系电话:18684619868。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报书 (范本)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镇***村(水稻、**)产业发展项目

所属产业:


申报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目         录

1.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实施方案

3. 项目绩效目标表

4. 项目实施前照片或现有基础照片

5. 项目所需用地保障证明

6. 村企协作协议

7. 企业营业证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投资

(万元)

工程建设标准/ 设备品牌、型号

























总投资(万元)


申请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备注:建设内容表不够加页。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镇**村组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需分量细化,种植**(作物)**亩、如新建**工程**平方米、采购**设备**套。*********)

 

申报单位所在

乡镇(街道)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镇***村(水稻、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地点,取得的前期合法手续,拟建项目现有基础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要与“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审批表”一致。

三、建设进度安排

按照计划,编写年项目建设进度。2025年11月20日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表1     项目建设进度表

建设期间

计划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等。

表2              项目总投资及使用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内容

总投资

其中申请财政衔接资金

自筹

1





2





3





五、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新增产值、销售收入、税收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2. 社会效益。做大做强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助农增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情况。

3. 生态效益。在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与建前对比带来的变化,有可操作的环保措施。

六、组织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建设运营、资产管理、联农带农、指导服务、宣传推介等方面采取措施。

(申报单位名称)

2025年*月*日

常德市鼎城区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金额

分值

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当年财政衔接奖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分值

备注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 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指 标

指标1:




指标2:




生态效益指 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

(10分)

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

 

指标1:




总分

100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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