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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常鼎府行复〔2025〕88号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0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人:贾育楷

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

法定代表人史道广,局长

申请人不服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7日作出的《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决定监督申请书》,载明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投诉举报某禽蛋行的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依法处理该投诉举报事项。”

经审查,被复议行为《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系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申请人对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应当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常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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