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湘(2020)鼎城区不动产第0014970号 | 庄金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30703022015JC00149F00010001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泉垱村八组 | |
2 | 湘(2020)鼎城区不动产第0020879号 | 郑治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30703028010JC00099F00010001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双堰堤村五组 |
登记机构: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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