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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关于明确德善陵园公益性墓地墓穴试行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鼎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常鼎发改价〔2025〕2号

常德市鼎城区殡葬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德善陵园公益性墓地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殡葬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等文件精神,经由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结合毗邻市县价格水平,现就德善陵园公益性墓地墓穴试行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墓穴基准指导价格(含基本墓碑撰写和安葬费):

1.麻石墓碑葬(立碑双穴)12740元;

2.中国黑墓碑葬(立碑双穴)13216元;

3.黑金砂墓碑葬(立碑双穴)13886元;

4.黑金砂墓碑葬(卧碑双穴)13581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限价,下浮不限。

二、维护管理费:指导价为100元/穴/年。原则按年收取,也可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一次性收取不超过20年的费用,自购墓之日起计算。维护管理费是指周期内的日常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硬件设施、墓地管理员劳务费等。

三、证件制作费:指导价为10元/件,是指制作安葬(放)逝者遗体、遗骸、骨灰等的相关证件费用。

四、档案查询费:指导价为10元/次,是指为客户查询逝者相关殡葬服务信息。

五、落实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11号)和《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常鼎民发〔2024〕9号)文件,落实特困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六、你中心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和宣传资料上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程、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监管部门的检查。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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