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鼎城区城区各单位、全体市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2〕15号)第七条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鼎城区城区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后保持镇定,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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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城区各单位、全体市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2〕15号)第七条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鼎城区城区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后保持镇定,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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