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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名,2025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6件。以上案件全部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兼设,兼职工作人员6名。执法设备2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1支),询问室、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期35人次,案件评查1次1本。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协平(常德)律师事务所付志军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1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1份,已经过法制审核。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 我局严格遵循“平台之外无执法、平台之内全监督”原则,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等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线上化、精准化。2025年度,我局涉及的两项涉企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检查、对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及代理机构的检查)均未采取传统入户现场检查方式。例如,在落实年度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通过系统数据交叉比对,精准筛查出8家“有照无证”机构,并协同税务部门核查其经营实质,最终在实现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100%核查覆盖的目标下,未对任何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打扰,全部以非接触方式完成监管。在政府采购领域,主要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等渠道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同时,积极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对合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着力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预,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和透明度。

2.关于实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方面。全面落实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在一般财政违法、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领域参照《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规定,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2025年我局未做出行政处罚,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案件数量为0。

3.关于加强执法监督方面。2025年,我局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为契机,积极整合内部监督资源,优化监督机制,将内设机构监督股、绩效评价股、会计股的监督职能与人员进行整合,组建成立了“区财政监督中心”。该中心作为我局履行财会监督、绩效评价、会计管理等综合监督职责的专职机构,人员规模由原来的3人扩充至9人,显著强化了监督力量的专业性和协同性。中心成立后,迅速理顺工作机制,虽本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但重点围绕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领域,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控、数据比对等方式,积极履行事中事后监督职责。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经法律顾问审查,并按规定归档管理。

4.关于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方面。我局始终将执法人员的素质建设放在首位。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具有执法证和潜在执法职责的人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三是积极动员和督促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仍然短缺,法制审核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执法、管理案卷的能力需增强;三是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的理念和实践需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指引和案例积累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新组建的区财政监督中心为重要依托,聚焦当前行政执法与财会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谋划并推进2026年工作: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对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文书制作,强化音像记录管理,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2.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梳理完善财政领域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事项清单,并加强案例指导和宣传,确保柔性执法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法律适用、调查取证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能力的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充法制专业力量。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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