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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9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5年1月1日-12月19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18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检查11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兼设,兼职工作人员1名。执法仪3台,执法车辆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0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期58人次,案件评查1次19本。区医保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律师顾问,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区医保局规范性文件0份,合同7类,共计230份,正在履行。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区医保局依托一体化监管平台统筹管理涉企检查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频次。通过“湘易办”APP落实“扫码入企”,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从计划备案、现场实施到结果公示的全过程数字化留痕。通过一系列规范化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切实为辖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

严格参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执行行政违法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度,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坚持事前提醒、事中指导、事后规范的监管模式,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自觉遵守医保政策法规。针对辖区内1家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据免罚轻罚相关规定,通过告知承诺制度对其作出不予立案处理,既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又最大限度降低对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的影响。

(三)实行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区医保局全面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针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驾照式”记分管理,以量化惩戒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三、存在问题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监管力量与监管业务量不匹配,专业人员缺口大,建议加强人员力量,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素质,跟上新型监管模式的脚步。

2.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医保政策与执法规范宣传工作存在覆盖面不广、渗透力不足的问题,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政策解读未能实现全方位覆盖,导致部分企业对医保监管相关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和企业合规经营意识的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反欺诈平台、一体化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系统操作应用能力训练,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同时,持续充实执法力量配备,优化队伍人员结构,切实增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2.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政策与执法规范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法透明度。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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