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湘(2024)鼎城区不动产权第5017451号

林飞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30703042020JC00233F00010001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金城堡村16组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2026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