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吾悦华府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社会工作部、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建通〔2025〕22号)规定,经吾悦华府小区项目物业公司申请,我中心组织由常德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红云街道办事处、花船社区及业主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对新城悦(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承接的吾悦华府小区前期物业项目,按《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四级)评分细则》标准进行了现场评定。现场评定过程中,评定小组通过听取物业服务企业情况汇报、查阅申报资料、现场查勘、征询业主代表意见的方式进行了综合评定,拟同意按申报的四级服务标准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
一、对此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1、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异议陈述材料及佐证,直接报送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组207室)。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
二、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鼎城区善卷路2728号
特此公示。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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