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和《常德市鼎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常鼎政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常德市鼎城兴达鳜鱼繁养场法人代表刘小兰,向我局提交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申请。经我局依法受理、严格审核,现已进入发证前公示环节,拟准予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特此公示。
养殖位置: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丁家垸村;
东至:N29.16421069 E111.90899345;西至:N29.16817859E 111.90165400;南至:N 29.15737729 E111.90759918;北至:N 29. 16918406E111.90204053。
养殖面积:31.192公顷。
此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36-770178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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