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德高新擎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液体运载火箭发动机试车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环鼎建〔2026〕5号
常德高新擎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液体运载火箭发动机试车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对<液体运载火箭发动机试车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的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玉皇庵村,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1°41′14.362″、北纬:29°9′36.347″。项目占地面积20250m2,总建筑面积9000m2,建设液氧甲烷发动机高压组合件试验台、整机全系统试验台,包括高压组合件试验工位、整机全系统试验工位、液氧贮存间、甲烷贮箱间、配气间、测控前间、摇摆测控间、推力校验间等,配套气瓶场、工艺水池及泵房、测控楼及周转厂房等试验设施,预计年开展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100次。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同时根据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有关项目用地意见,该项目在依法取得相关用地许可手续,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前提下,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开工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还应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空间管控要求。项目紧邻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在批复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不得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和原生地形。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材料堆场、临时弃渣场等临时工程严禁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抑尘、绿化、车辆冲洗,不外排。采取洒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和土方临时堆场及裸露地表及时覆盖等措施严控防尘污染。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夜间(22:00—7: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优先资源化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合理调配土方,减少临时堆放,对临时堆场做好覆盖措施。
(三)加强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试验喷淋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
(四)加强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少量液甲烷排入回收箱,通过气化口高空排放;试验过程中热力型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提出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试车试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喷水降噪以及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试车试验在白天实施,并提前向附近村委会报备,降低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
(六)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7-2023)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你单位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四、《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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