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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泰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宜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填料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2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环鼎建〔2026〕9号

湖北泰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宜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填料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宜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填料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表》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的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项目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狮子山村(东经:111度39分17.562秒,北纬:29度11分25.061秒),项目为宜常铁路项目鼎城段的配套工程,临时占用土地面积4.3940公顷,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和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62万元,占总投资的10.3%。主要建设1栋砂石加工车间、1栋水稳层混凝土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22.5万吨,水稳层25万吨。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生产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做农肥,不外排;砂石清洗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清洗;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设备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厂房封闭、喷淋洒水措施。水稳层混凝土生产线原材料车间、上料处封闭、搅拌机及水泥筒仓配备脉冲袋式除尘器;砂石加工车间及原材料堆棚封闭,投料、输送在车间内进行,投料、卸料采用喷雾除尘,砂石原料、产品置于封闭式堆棚中采取加湿或覆盖减少扬尘的产生;干法生产时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3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和实体砖墙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落实应急预案管理要求。

四、《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完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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