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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常德市鼎城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奖补方案

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08: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生猪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行项目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生猪养殖实际,根据《鼎城区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湘农发[2024]60号)要求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审验兑付的原则进行项 目申报、审核、实施和验收。项目需经乡镇初审汇总,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与市财政局评审通过后方可纳入奖补范围。按“先建后补”原则,补助资金需经区级验收合格后,补助到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需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申报,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项目申报内容及条件

生猪产业发展补助76万元+。

1.中大型养殖场(56万元)

奖补对象和支持方向: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申报单位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改扩建、配备臭气处理设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粪污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5-8个,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2.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至2000头的规模养殖场(10万元)

奖补对象和支持方向: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至2000头以下的规模养殖场(国调统计监测户优先)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污池、贮存池、氧化塘、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固液分离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粪肥转运设施等纳入视频监控的。

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3-5个,单个主体项目奖补额度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3.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10万元+育肥猪保险剩余资金)

奖补对象和支持方向: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的规模养殖场,配置与其病死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或收集、暂存规模相适应的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

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20个,单个主体项目奖补额度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五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实施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填报项目申

报书(附件1),提出具体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各乡镇组织初审,确定项目申报单位,连同项目申报书和申报资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报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三)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核、排 序、筛选,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报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6年12月底前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报告及财务专账、原始凭证、施工照片等佐证材料及复印件一并上报区畜牧水产中心畜牧业事务组。

四、资金使用监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申请单位必须提供真实 的申报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挤占、挪用、虚报和冒领,凡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责令退回奖补资金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 鼎城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存点建设清单

          2. 鼎城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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