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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代烘干环节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6-09-29 14: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会化服务主体: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精神,规范实施我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代烘干环节,现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主体申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规范开展。

二、遴选范围

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必须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股权比例上,要求供销合作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具有实际控制能力。

三、遴选条件

1.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代烘干环节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具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6.依法缴纳各种税收和社保费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资料清单(附件1)填写附件2、3、4,向当地乡镇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乡镇推荐。乡镇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对申报的服务地点和服务面积进行审查,对主体的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事项进行评分,择优向区供销社进行推荐。

3.区级审核。区供销社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包括主体资质、服务能力、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服务主体名单。

4.公示公告。区供销社对遴选结果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供销社下达指导性计划任务。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下班前。

联系人:薛颖,联系电话:19376613655。

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  2.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申报书  3.服务主体机械设备统计表  4.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5.服务主体能力评分表

常德市鼎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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