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镇法庭“先调后立”
日前,鼎城区法院武陵镇法庭的法官们来到该区许家桥镇司法所,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和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近年来,鼎城区法院武陵镇法庭对一些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采用先调后立的方式,在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未调解成功的情况下,及时介入案件进行调解。通过在诉前听取纠纷双方的陈述、想法和案件调解经过后,耐心细致地从情感、道义、大局、家庭和法律等各个角度分析利害关系,引导纠纷双方解开心结、解决问题。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法庭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对调解未果的案件,立案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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