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项制度 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灌溪镇现有中小学校7所,学生总人数3143名,寄宿生759人,走读生1099人,有幼儿园3所。需要乘坐校车的中小学生682人,需要校车接送的幼儿601人。
秋季学期即将开始,为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灌溪镇于近日制定并下发《灌溪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负责人为副组长,交警、城管、安监、交管、司法、综治、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龙润公司经理、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各村(居)治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明确各自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特别强化了五项制度的落实,为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例行检查制度。重点查校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每天安排一个部门主查。周一司法所,周二综治办,周三交警三中队,周四城管中队,周五安监站。每季度再由交警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二是安全教育制度。每学期,镇政府、交警、学校分别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每月,各村(居)对村(居)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每逢双月,交警、龙润公司对校车司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每季度,镇政府召开一次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通报校车的监管情况和路况排查情况。
三是公开承诺制度。开学一周前,所有校车司机,与龙润公司签订安全营运管理合同;开学两周内,校车司机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接送承运协议书。
四是点名交接制度。每天上学、放学时,各中小学、幼儿园安排专人在校门口执勤值班,与校车司机搞好交接登记,待司机将所有学生接走,值班责任人方可离去。
五是奖惩制度。校车司机要向镇安监站缴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作为监管考核资金。校车司机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接送学生等每次扣100元;校车存在超员、超速、酒驾等每次扣除200元;情节严重者,由龙润公司解除营运合同、取消校车资格,并由安监站扣除全额安全保证金。
来源:灌溪镇党政办公室 朱启娟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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