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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子港镇: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于餐费中见廉洁

来源:蒿子港镇 发布时间:2018-04-25 08:47 浏览次数: 【字体:

“这是贵单位来我镇检查工作在食堂用工作餐的餐费收据,请您收好”。4月24日,区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来到蒿子港镇检查工作,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午餐餐费,工作人员收取后及时开具收据。

按照区委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蒿子港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在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上镇党委书记李辉同志严正申明,凡上级单位检查工作,需在镇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的,必须提供公务接待公函,未提供公函的,按5元/人收取费用;人数不足一桌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与机关干职一同用餐,费用收取5元/人次。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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