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渡镇:清理整治“大棚房”
12月3日,鼎城区韩公渡镇组织农业站、国土所等部门对该镇郑家湾村8组的一处“大棚房”进行清理整治。 该处“大棚房”为当地一预制件厂,始建于2005年,占用耕地面积3.36亩,整治现场动用多台挖掘机械对预制件厂的地上堆码物进行转运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破碎,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预计一周内将对占用的耕地全部复垦。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主要危害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鼎城区召开“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后,韩公渡镇迅速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棚房”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情况核实,同时对占用耕地的“大棚房”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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