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渡镇安监站开展“防风险、保平安”工作
10月25日,韩公渡镇安监站组织对辖区“三合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新都宾馆二楼客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海韵宾馆一楼有一灭火器过期,责令其三天内整改完毕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华星电器消防器材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苏宁易购未放置消防器材,将企业法人带至镇安监站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其三天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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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韩公渡镇安监站组织对辖区“三合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新都宾馆二楼客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海韵宾馆一楼有一灭火器过期,责令其三天内整改完毕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华星电器消防器材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苏宁易购未放置消防器材,将企业法人带至镇安监站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其三天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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