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管控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逐步改善我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鼎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八、加大开发引进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五、出台意义
《方案》的出台,是我区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