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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08-16 16:59 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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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等。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国有农场。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每亩不低于95元,不超过114元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补贴依据和标准。鼓励各地按照粮食实际播种面积等因素提高双季稻生产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发放负面清单

以下7类情形不得发放补贴:(一)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二)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三)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四)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五)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六)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七)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五、补贴发放程序

农户申报→村民小组和村委会逐户核实、村组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抽查核实、公示、提出发放建议→县市区财政局审核、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到人到户(村组集体等享有补贴的,拨付到其对公账户)。

六、补贴发放时间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位(具体根据中央、省资金下达时间确定)。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鼎城区农业农村局:0736-7701737

鼎城区财政局: 0736-7375761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